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承揽项目工程款的事情不断发生,造成上访信访信件增多,以及社会秩序和稳定性动荡。这都是因为一些人或单位不按时拨付资金或者挪用资金造成的后果。
在洛阳又发生一起因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事件。洛阳市汝阳县陶营镇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农村污水治理及供水劳务工程,开始承包给湖北荣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将项目工程转包给桐柏县家成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在2023年5月3日签订了联合施工协议。桐柏县公司开始施工,而项目在2023年8月份才公开招标。此时,桐柏公司已经施工三个月左右。而湖北公司却跑路了,为了保证施工正常进行,陶营镇政府接管了并承诺承认桐柏施工方付出的劳动,并承诺给予工程款拨付。然而,活基本干完了,而工程款确迟迟拨付不到位,承建方也无法兑付农民工工资。为了安抚讨要工钱方,陶营镇镇政府负责人赵某某将桐柏县公司的泥土车扣押,扣押在魏村村委会至今。
施工从5月初开工,到2024年1月5号验收完工完毕,工期历时半年,按照规定合同规定施工,涉及施工金额一百多万元。由于政府没有及时拨付工程款,所以桐柏方也无法给农民工工钱。
车被扣,桐柏方多次讨要,不让开走。车被扣押近一年,活干完了,也不拨款,至今造成桐柏方几十万的经济损失。桐柏方多次找相关部门要求相关单位人员及时拨付工程款,却迟迟不见钱到账!
为了尽快拿到工钱,解决燃眉之急,而负责人多次以验收为由进行推诿拖延。
桐柏方:这活也干完了,该垫付的钱也垫付了,车也被扣押近一年,可是仍然见不到工程款,真的是很无奈又委屈。真不知道这款什么时候能拨付到位?快挺不住了,我们要熬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国家早有明文规定:专项资金专项使用,及时下发,不得延误或者挪为他用。难道政策法令在某些方面是一张空文,一张白纸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敷衍行为,给施工干活者带来太多的不便困扰和麻烦。
马上又快过年了,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让付岀者理应得到切实的报酬,及时兑付工资,让农民工过个平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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