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王贺明,男,1974年07月0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15282419740702****,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竹园小区东区6号楼2单元301。
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樊吉成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内0122执1330号
执行依据: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2023)内0123民初294号判决书
被执行人:王贺明,男,1974年07月0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15282419740702****,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竹园小区东区6号楼2单元301。
涉案未执行标的:100000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找到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执行到位案款的10%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2018室进行举报。
举报联系电话:0471-8562670
联系人:史法官
来源:托克托县法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