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或妻一方出轨,另一方想离婚的话,有哪些法律上的权利可以主张?除了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外,就是尽可多的争取财产和经济赔偿。所以,本文主要介绍这方面的相关权利。

追回赠与的钱财

追回赠与的钱财

在向出轨方主张相关权利之前,可以向插足的第三者追回出轨方赠与的钱款、财物。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还因出于维持不正当恋爱关系目的,而违背公序良俗。因此,法院通常会认定行为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无效后第三者应当返还的钱财,并非仅返还被出轨方一并赠与的无过错方的那部分(也即不是被处分钱财的50%),而是全部被处分的钱财。

相关证据可以从出轨方的微信支付记录或银行流水中查找,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凭法院的律师调查令调取。不过,追回被处分钱财的诉讼是以第三者为被告的独立诉讼,可以在离婚前提出,程序上与离婚没有必然联系。

主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主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87条第1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出轨方具有明显的过错,因此配偶离婚时,可以以对方出轨、自己无过错为由,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无过错方还是女方的,按此规定也应有更多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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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条第(一)(二)项属于“出轨”的情形,但认定标准有点高,如果只是与第三者建立不正当恋爱关系的话,则可以依据第(五)项“有其他重大过错”为理由来主张。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有几点需要注意:

1、该项损害赔偿以离婚为前提,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赔偿也不支持;

2、如果主张赔偿的一方自身也存在该条所列过错行为的(不限于出轨),则法院也可能不予支持;

3、双方已经办理登记离婚的,也可以再起诉主张损害赔偿,但如果离婚协议中放明确弃该赔偿请求权的,则也不予支持;

4、可以主张赔偿的损害既包括物质损害,也包括精神损害。

最后,说一下两点常见的相关赔偿(补偿)问题

1、离婚的经济补偿权。这点不是出轨导致离婚才有的,但经常涉及,符合规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2、无过错的配偶可否向第三者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种赔偿,历史上确实有法院支持过,但现在大多数法院的通行观点均不支持。(感兴趣的可以参见: 配偶与他人同居,原配能否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并赔偿?法院怎么判?

希望本文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