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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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律师

16枚勋章

法律实务、法律知识、法律杂谈、案例普法

  • 离婚案件,原告法庭上应该怎样对“感情确已破裂”进行陈述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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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一说手机号码继承的相关问题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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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绕过房产中介的“跳单”行为违法吗?有没有例外?

    202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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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家刷到这个作何感想? 某平台刷到的,维持正义的成本和危险有多大,可能存在的问题就有多积重难返。 #今日新闻我来评#
  • 案件值得关注 争议的核心是竞业限制协议是否自动解除,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逾期没有支付补偿,也并非导致协议自动失效。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此时当事人只有未获补偿超过3个月后,才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这里的问题在于合同已经明确约定“自动解除”了,员工还需要再另行通知吗?参照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话,合同解除应当通知对方,不通知就只能通过法院或仲裁的诉讼或仲裁程序解除。不通知而“自动解除”如果有效,则一定程度上使未支付补偿的用人单位丧失对协议效力进行补救的机会,特别是用人单位不支付有一定合理理由,但双方有争议时。
    海归博士被前公司索赔超一亿,家属发声
    鲁中晨报 1289跟贴
  • 多份遗嘱时如何认定其效力? 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法律效力,多份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民法典》颁布之后,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按一般的时间顺序来判断。《民法典》第1142条第3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如果有多份遗嘱,有可能都有效,但是如果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立遗嘱人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行为的,则法律上视为对该份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所以,上述多份遗嘱效力顺序除了看立遗嘱时间和具体内容外,还需要再看立遗嘱人后续有没有行为导致遗嘱无法执行。 #今天聊点儿啥#
  • #极越多部门就地解散#
    如果确实因经营严重困难,没有资金难以为继,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占企业职工10%以上的,则属于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而且还需要将裁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这时间和程序上的要求,不知道做到了没有?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 除非尸检无必要,否则家属难拒绝 从案件侦办的角度,是在楼上已经煤气中毒或者被烟熏窒息而亡,还是自己绝望跳楼而亡无法明确的话,公安是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求对尸体进行解剖,确认死因的。
    此时,法律没有规定家属有拒绝的权利,但规定了到场观察解剖的权利,以尊重家属和保证程序的公开和透明。 事关死亡原因和最后责任的追究,家属心理纵使难受,有时也只能尽量调整、安抚。
    深圳爆炸女子坠楼死亡 家属哭诉:为什么要尸检
    网易新闻
  • 女子不认,亲生父母可否诉请法院要求确认亲子关系呢?
    通常来说,养父母如果依法办理了收养登记的话,则女子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将因此消灭,法院应不支持确认。不过送养是发生在1987年,1992年的《收养法》才开始实施。因此,即使没有登记,本案也可能形成被司法认可的事实收养关系。 法律归法律,人情归人情。法律上认不认暂且不论,这件事更重要的是人心的化解。被送养和多年寄人篱下的心情肯定难为人所道;反过来,不是生活所迫谁又会愿意将自己的女儿送养给他人呢?多年的找寻和留下现金,起码说明亲生父母于心有愧,有时并不能简单通过结果来判断是非。 #止沸悬赏活动之新闻解读#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女子被抱养37年后亲生父母找来留10万现金,哭诉称不想被打扰
    上游新闻 5237跟贴
  • 问:二审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吗?
    答:不可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为:“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它的前提是基层法院或其派出法庭审理的,所以不包括审理二审案件的中级及以上法院。 不过,二审案件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所以,开庭都可以省掉,要不要简易程序还有很大差别吗?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 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吗?
    判决夫或妻一方承担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许多人会认为可以据此申请追加债务人的配偶作为被执行人。但事实上,不是如此,司法实践中并不可以直接申请追加。 因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遵循严格的事由法定原则,必须有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情形才可以,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并没有明确赋予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因为一旦允许,则意味着无需通过审判程序,就可以要求配偶承担债务,这无疑将对他人权益造成极大影响。从保障配偶一方诉求的角度出发,不宜在执行程序中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而应通过诉讼程序审理后确定。 换言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否有配偶共同承担债务的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经过诉讼程序来解决,执行人应该在此前起诉夫或妻一方时就列其配偶为共同被告,或者在执行阶段再另案起诉其配偶。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 之前回老家农村也发现了这个问题。
    一是因为年轻人都外出打工,或者在镇上市里安居创业,留着宅基地又不肯退就一直闲置;二是根据宅基地的政策,旧的宅基地只能原址翻新,还不能重建、扩建,许多设计设施跟不上,不方便住人,如果作为农家民宿也缺乏投资价值,导致逐渐老旧闲置。 如果要盘活农村宅基地的话,一定要改变宅基地政策,适当考虑城市资金的进入和宅基地的开发利用。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调研报告反映农村宅基地闲置:一村696间房,空置率43.8%
    澎湃新闻 1.1万跟贴
  • 当法官叫当事人去请律师时,是否意味着什么?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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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去世,债务追讨战如何继续?

    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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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霸座失信惩戒措施应该加强了。 自己没位置想霸座还能理解,这对母女是有位置的,还霸座一顿闹,真无法理解。这一闹很可能被拘留,中间还拿小刀抗拒执法,企图袭击乘警,已经涉嫌袭警罪。
    这女子又是“收尸”,又是“后台有人”各种言论,行为动机也无法理解,真被指控袭警罪的话,会不会以自己有精神病来抗辩呢? #止沸悬赏活动之新闻解读#
    母女列车上霸座,面对乘警持剪刀扬言“替我收尸”!警方回应
    南方都市报 2238跟贴
  • 保险公司应该对免责条款作必要的提示和说明。 先天性畸形明确在重疾险中作为免责情形,如果保险公司没有依据保险法第17条的规定,对免责条款作必要的提示和说明的话,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不过这个投保人身份比较特殊,是当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按理应该很熟悉保险产品。所以,如果争议去到法院,投保人主张理赔的话,仍有较大的可能性得不到支持。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止沸悬赏活动之新闻解读#
    前保险业务员买了多份保险,女儿生病被拒赔,保险公司回应……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1.1万跟贴
  • 不要给挑战人性的机会 首先,二伯一家用什么手段获取的银行卡密码呢?如果是偷窥记录等不正当方式的话,其实已经涉嫌盗窃。
    其次,从银行卡给大伯二伯的的做法来看,母亲有可能没有实际和子女一起生活,如果二伯一家有实际抚养,支取的钱有部分用于小孩的开支还说得过去,否则真的是良心何安?如果如此,二伯和奶奶已严重侵害孩子的权益,母亲还可以要求要回抚养权。 最后,72万不是小钱,是否还得了还真难说。只能说即使是亲戚,还是要多个心眼,看管好,不要给挑战人性的机会。 #止沸悬赏活动之新闻解读#
    孩子懵了!父亲去世留72万元,被亲戚花光!网友:这钱也有脸挥霍?
    鲁中晨报 377跟贴
  • 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将房产归子女吗? 一般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归子女的,虽然不能达到所有权转移的效果,需要过户才实际上归子女所有,但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这种约定通常也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夫或妻一方不能擅自违反约定,也就是不能随意反悔。
    另外,如果这样约定是为了逃避债务的,那即使实际过户给子女了,也有可能被债权人撤销。
  • 执行悬赏是否侵权? 法院如此贴大头照,四处在自媒体平台上发布失信人信息,会否侵犯被执行人的肖像权或者名誉权吗?
    确实有相关被执行人起诉过,但是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觉得这样影响实在不好,那可以尽早协商还钱,通过协商让申请人撤下执行悬赏。
    悬赏公告!邓嘉林(女,1994年出生)
    鲁中晨报 456跟贴
  • 为什么被执行人有收入,但法院不去执行?
    有时候申请执行人会有这种印象,通常有下面几方面的原因: 1、执行法院还在走程序,还没有到强制划拨、下达执行裁定等步骤的时候,此时可以再多和执行法官沟通推动进度; 2、被执行人的收入,有可能是执行法院还没有掌握的财产线索,可以把具体收入的相关线索提供给执行法官,要求执行; 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应遵循人道主义原则,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留有必要的生活所需费用和物品,被执行人虽然有正常收入,但已经到了维持必须生活所需的地步,没有多余的财产可供执行,此时执行法不能强制执行; 4、遇到执行法院不作为,可以向法院的审监部门投诉反映,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也可以根据民诉法的规定,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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