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确提出公共场所“不刷脸为原则、刷脸为例外”的攻坚目标。消息让人欣喜,这也是我自2019年关注人脸识别问题以来的立场。很希望以后事前就能做到审慎决策,而不是留待事后做亡羊补牢式的努力。
人脸识别外,其他个人信息的过度采集也值得关注。现在很多单位套路太多,让人防不胜防,非常容易中招。比如,前段时间我去给车做保养,4S店的工作人员要求我提供身份证号,说是公安机关要求的。我当场表达了疑问,表示不愿给身份证号,对方后来就没有坚持要。不过,有时我自己也免不了中招。昨天去医院做个小的激光手术,医护人员在进行风险告知时,除电子签名外,还要求我按指纹。完了之后我才想起来,医院凭什么采集我的指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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