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0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起全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开创了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先河,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由此诞生。1988年,长宁区法院制定了全国第一个较为完整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细则(试行)》,体现的“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理念,已被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吸纳,成为少年司法工作的一项重要遵循。
一代代法官如何接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的少年审判之路?少年庭法官如何用行动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带着这些疑问,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记者来到中国少年司法的发源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对那些小小年纪就铸成大错的孩子,付出的爱心真的有意义吗?”外界的疑惑始终存在。
长宁区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许思思向我们展示了一封手写信,并讲述了一个改变少年一生的故事……
小白(化名),出生在一个清贫但幸福的家庭。2018年,正在重点中学读高三的小白,每个月从父亲手中接过生活费时,都会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愧疚感。
一次,小白偶然在某社交平台看到一个“软件”,据称可以直接获取某金融平台上的资金,想到或许能为父亲减轻一些经济负担,他选择铤而走险。
之后,尝到甜头的小白伙同几个朋友,通过“软件”窃取了某金融平台资金数万元。警方很快侦破了该起网络盗窃案,小白被逮捕关进了看守所。
案件很快移交至长宁区法院少年法庭。一通看守所的来电,却成为小白人生的转折点……
“看守民警来电说小白很特别,每天都在看书,还向民警要高考复习资料。”许思思回忆。
民警的话引起了少年法庭的关注,于是案件主审法官和当时还是法官助理的许思思决定前往看守所提审小白,想看看这个孩子有什么不同之处。
看守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小白和这里其他被关押的人不同,他每天都说想读书,想要高考。他们觉得这是天方夜谭。
提审时,小白向法官提出的疑问让许思思一直记忆犹新。
“法官,我服完刑后还能参加高考吗?”
“我不想放弃,我们家都希望我能圆大学梦……”
许思思说,那一刻,小白的眼神是坚定的,充满渴望的。
经询问得知,案发前已有一所艺术类院校向小白表达了初步录取意向,但因涉嫌刑事案件,这一计划只能搁浅。
为此,长宁区法院少年庭特意委托社工对小白的品行、日常表现、家庭情况进行了社会调查,评估重返的可能性、家人的帮教条件以及真心悔过的态度。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又称人格调查制度,是指在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司法机关委托社工组织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个人经历、社会交往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的社会调查报告,作为法院作出判决的重要参考因素。
长宁区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长宁区法院供图
经调查发现,小白本来是品学兼优、思想端正的好孩子,一直懂得父母为家庭的付出不易,只是一念之差误入歧途。
期间,主审法官和许思思多次到看守所提审小白,听取他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对今后人生的想法,并对他羁押期间仍不放弃学习的精神予以鼓励。
“我们特意给小白备上了高考所需的复习用书,希望他在无助时感受到法官的关爱,从而能够真心悔改。”许思思说。
最终,经过庭审,认定小白确有悔罪表现,被判处较短刑期。
庭审时,小白的父亲道出了心里话:“小白的犯罪是他自己的错,更是我们作为家长的失职,我愿意尽最大能力赔付对方公司的损失,同时也希望法官能够给孩子一个机会。”
小白从看守所出来那天,许思思记得很清楚,是春节前的一个周六。
“那天清早,我带着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告知书,在看守所门口等他,告诉小白切莫背负思想包袱,从今天开始,这件事就翻篇了,要向前看,为自己更好的明天而奋斗。”
长宁区法院陈列室。张孟 摄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时颁布实施的,其中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长宁区法院少年庭于1988年建章立制探索,其目的就是让犯罪的未成年人不要背负负担回归社会。
“小白的出狱对他来说是给这个刑事案件画上了‘句号’,但对于我们少年庭法官来说还要继续关心他的成长。”许思思告诉记者。
之后,为了不让小白带着心理负担备战高考,长宁区法院少年庭给小白之后新迁入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也发了函,告知犯罪记录封存事项。
1984年11月,长宁区法院少年法庭审理第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长宁区法院供图
“经过一年复读后,我们接到了小白的好消息,小白成功考取了某师范院校。”说到这,许思思脸上出现了难以掩饰的笑容。
电话里,小白说:“我想要成为一名教书育人的老师,像法官一样,用爱和教育帮助更多的孩子成长、成才。”
原来,许思思一直与白父保持联系,默默关注着小白的学习生活情况,了解到小白在大学当选为学生会主席,并获得国家级奖项、省部级奖项、一等奖学金等多项荣誉。
案件到这里结束了,但小白崭新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少年庭法官们种下的“果实”也开始慢慢成熟长大。
2023年5月,长宁区法院少年庭收到小白寄来的一封亲笔信。
信中写道:
“在四年生活中,让我最开心的不是获得了什么奖项,而是考上大学后能够让我有机会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我想像法官一样去帮助别人……从大一开始我便参加学校里的各种公益活动……在做志愿者的日子里,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同样,让许思思感到最高兴的并不是小白获得的荣誉和考取了大学,而是他拥有了一颗真正改过的心和回馈社会之情。
“我们少年庭法官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更重要的是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原因,很多的工作要做在审判之外。”许思思说。
像小白一样回归社会后向阳生长的少年还有很多,因为,感受过温暖的爱是会传递的。
长宁区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负责人吴双告诉记者,十余年前,由于法官持续三年的关注和信任,让一名回归社会的未成年人慢慢走上正轨,他不但开设了自己的汽修店,更将汽修店开成了“帮教中心”,用自身的经历劝说3名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吴双法官正在为来访当事人解答疑问。张孟 摄
如今,已经成为了丈夫和父亲的他,仍然和长宁区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保持着联系,对法院所做的一系列工作理解越来越深。
“我们通过司法对他进行关爱和感化,让他能够对中国法治,对法律产生认同。法治传递,变成一种力量覆盖到更多的人。”吴双说。
在长宁区法院少年庭,与那些回归社会的未成年人,成为“朋友”“师生”似乎是一件稀疏平常的事。
渐渐我们找到了答案——
“持续关注未成年人后续成长情况,是长宁区法院办理少年审判案件中一个固定机制,被称为判后回访机制。要像父母对待孩子,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吴双说,这是先辈们留下的谆谆教诲。
40年来,前赴后继的接力,让传承无数次被具象化,也让中国少年司法更加熠熠生辉。
最后,对那些想要走出阴霾的孩子们,许思思想说:“永远不要看轻自己,也不要因为有污点而放弃,学会放下曾经的过去,重新拥抱美好的明天。”
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