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永乐年间,江西地区有个叫郑三祥的人,从祖上起开始务农,到他这辈仍是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

农民的生活很苦,基本靠天吃饭。付出力气,流尽汗水,运气好的话,换得秋满人间。倘若这年收成不如意,便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郑三祥十五岁时,满怀一腔热血,想要改变自己这种境况。他找到一位做豆腐的人家,千求万求想跟人家学做豆腐。

可家传的秘方谁愿意外传呢,教会了你,多了个竞争对手,那我岂不是要去吃土?

是以,人家就没答应。

郑三祥不愿就此作罢,见苦求无果,便每日去人家里白干活。

见状,他的两个兄弟不乐意了,自家的地不少,有时是要跟老天爷抢时间的。少个人手,会差好大一码事。

儿子们心有怨言,郑父看在眼里,于是劝郑三祥本分做人,老实在家务农。

劝说的话说了不下上百遍,可郑三祥就是不听,坚持按自己所想行事。

在人家里白做了三年事,到底还是把做豆腐的法子学了来。

但精髓之处,人家有所隐瞒。对此,郑三祥不介意,他觉得自己再琢磨琢磨,一定能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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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巧这年,他两位已成亲的兄长提出分家,郑父也同意了。

郑三祥说,我不要田地,多分我些钱,我去城里开家豆腐店。

这般大胆的想法,把老实了一辈子的郑父吓到了,劝他打消这个主意。

两位兄长郑大祥和郑二祥,也讥讽他是在异想天开。

可郑三祥不听,执意要去外面闯荡天下。

初生牛犊不怕虎,半个月后,他真的怀揣着一些银两去了城里。

现在与理想是有很大差距的,郑三祥吃了不少苦,总算勉强把个小店撑了起来。

大约过了一年的光景,邻县发生天灾,不少逃难的人到此地乞讨。

有位名叫巧玲的十五岁女子随母亲一道出来,母亲体弱,饿得头晕眼花支撑不住,还未进城便没了气息。

身上连一个铜板都没有的巧玲,无奈之下,只能卖身葬母。

如她这种情形的,并不止一例,人们见怪不怪。虽说是一两银子就可解决的事,但还是围观的人多,真正愿意出钱的人没有。

郑三祥正巧路过,觉得这买卖可以做得一下,毕竟店里还是需要个人手帮忙的,便替巧玲出了这钱。事情了结后,把人领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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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玲是个非常勤快的人,且心存感恩,把小店打理得井井有条。

而且,她这个人很聪慧。郑三祥想了许久都未想出的精髓,被她仅是想了一天,便全部悟出。

豆腐做得好吃了,生意自然也就越来越好。

很快,郑三祥积攒足够的钱后,置办了一处房产。

隔壁邻居都说,他这是捡到了个宝。

郑三祥自个儿也这么认为,仅是出了一两银子,但得到的回报远远不止这么点。

相处两年后,他和巧玲互生情愫,顺理成章地成亲。

又是两年过去,产下一儿,夫妇两人高兴得很。给东街的沈秀才送了两样礼,请他为此子取名。

那天秀才喝了点酒,心里一高兴,大笔一挥,在纸上写下郑君珩三字,君子如珩,羽衣昱耀。

郑三祥觉得这名字文绉绉的,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但也只能如此。

夫妻同心,生意顺遂,小日子过得还算和美。

见到郑三祥赚了钱,大祥和二祥两家人都很羡慕。

他们各自的妻子怂恿自家丈夫跟小叔子学做豆腐,今后一起在城里开店,大家相互之间也有个照应。

以为开口后,郑三祥必会答应,哪知竟被他以巧玲不同意搪塞过去。

郑三祥心里的盘算是,自己千辛万苦学来的东西,哪能轻易教人?亲兄弟也不可以。

大祥和二祥不知实情,回家后把事情跟家里人一说,自此,大家把巧玲给恨上了。

但实则,巧玲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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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做豆腐,还是在店里做买卖,巧玲比郑三祥都要能干。再加上又要带孩子,她付出的心力和劳力比郑三祥要多上许多。

长期超负荷的劳累做事,再好的身体都会吃不消。偏在此时,郑三祥又想要再生个孩子,欲好事成双。

奈他不何,巧玲没吃避子药,不久就怀上了身孕。

这胎不像第一胎顺利,隐有不稳的势头,大夫让她少做事多躺着休息。可这样一来,家中就少了个主要劳力。

一天两天的,郑三祥还能忍受。十天半个月的,他的脸色开始不好看了,时常拉着个脸。

巧玲体谅他的不容易,打蛮从床上爬起来帮他忙。

起先,郑三祥会劝她两句回去休息,后面见她没事,也就不再说了。

怀孕快七个月时,巧玲仍然是家中的主力。即便是腹痛,她也强行忍着。

有一日清晨,她突然意识到好久没有感知到胎儿的动静了,赶紧去找大夫询问。

大夫问了些情况后,告知他们,胎儿已经死在腹中了。胎死后需要赶紧落胎,否则拖久了对产妇的影响非常大。

郑三祥不信,安慰巧玲,说大夫肯定在胡说八道,第一胎都好好的,第二胎哪可能会有事。

嘴上虽这么说,但他心里还是慌乱的。不敢再让巧玲多做事,让她为了胎儿着想,多在床上休息。

但既成事实的事情,不是躺两天就能改变的。

过了半个多月,经过产婆的再次确认,胎儿确实是死了。

没办法,只能落胎了。

郑三祥觉得事情太过于麻烦,埋怨巧玲怀孕初期不肯听自己的话多休息,以致造成如此后果。

巧玲没反驳,仅是让他在自己落胎期间,找人过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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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三祥托人带信到老家,希望嫂子能来搭把手。

信是带到了,就是没一人肯来。

巧玲生第一胎时,是大嫂过来帮的忙。这回人家不肯来了,说家中事务繁忙,腾不开身。再者已经帮过一回,仁至义尽。

二嫂也不来,说娘家有事情要做,需回娘家一趟。

这两人不来,也不许婆婆来。嘴上是不会明说的,只是把自家孩子扔给她照顾。

究其原因,还是上回不肯教大祥二祥做豆腐惹下的祸。

后来,巧玲请了相熟的邻居帮忙。但是时间拖久了,落胎时大出血,止不住,人就这么没了。

可能是有预感吧,在落胎的前一日晚上,巧玲哄儿子睡觉时跟他说,郑家的人心都很狠,让他今后要多加提防。

这一年,郑君珩三岁。他对母亲的话听不懂,但记得很清晰。

店里事情繁多,还有一个稚儿要照顾。郑三祥每天忙里忙外,既要做爹又要做娘,疲惫不堪。

所以,巧玲下葬后半个月,有媒婆来说亲,郑三祥略加思考后,答应下来。

对方是西街杂货店李老板的大女儿,名叫玉兰。前年曾说了一户人家,但人还未嫁过去,夫婿突然就得急病死了,成亲一事因此耽搁下来。

这事多少给玉兰的名声造成了点影响,前来提亲的人很少。现在她的年岁有些大了,李老板就有些着急,所以招女婿的门槛放低了些,彩礼也要得不多。

说来说去,媒婆的意思就是,你郑三祥要捡便宜了。同样都是黄花闺女,娶李玉兰花的钱,比娶未有过婚配的女子要少上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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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三祥曾经无意间见过李玉兰两面,人长得秀气,比巧玲好看。

所以算计了一下,觉得娶此女还是划算的。

这门亲事,既然双方都同意,那么定下日子后,成婚就很快了。

二十日后,在一片敲锣打鼓,吹吹打打的喜庆乐中,李玉兰嫁进了门。

婚后,她做事虽不如巧玲能干,但也能把家里打理得齐整。加上又是商户之女,对做生意还是懂一些的。总而言之,郑三祥对她很满意。

初进门的两个月,李玉兰对郑君珩还算过得去,但怀上身孕后就不一样了。

怀孕的女人容易疲累,而且家中事务又多,还要照顾一个幼儿,是以每天都令她辛苦不堪。

特意回了几次娘家,借机歇歇身子。每回都向父母抱怨,说怎么就嫁了这么一户人家。

李家父母当初只是觉得郑三祥看上去老实本分,家境又还过得去,这才相中了他,哪里晓得有这么多家事。

李母问女儿:“女婿不可以花点钱,找个婢女来家中帮忙吗?我听说他之前死了的那个妻子就是花一两银子买来的。”

李玉兰一脸的烦恼:“这事情我是不好亲自开口说的,我才进门多久?还有他家幼儿,也要我帮忙照看,真正是一辈子要吃几辈子的苦。”

李母心疼女儿,等玉兰回去后,过了几日假装和李父一起带些吃食去看望她。

看到女儿在操持家务,她便坐在郑三祥面前抹起了眼泪,说女儿在娘家从未吃过这些苦。

李父也在一旁唉声叹气,帮腔说上几句。

接下来,李母的话就说得很直白了,“女婿啊,不如你花些钱,买个便宜使唤丫头。以后等玉兰生下孩子,也方便搭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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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三祥听了有些为难,自己做的豆腐不如巧玲做的好吃,现在老顾客一天天在减少,生意大不如前。可不请人吧,事实的难处就摆在眼前。

再说前车之鉴,巧玲的死也让他心有余悸。李玉兰不比得巧玲没娘家人撑腰,她一旦出事,李家必定跟自己没完。

一番琢磨过后,他答应下来。从积蓄当中拿了钱,找人牙子买了个粗使丫头。

就这么一个普通丫头,花去了他四两银子,可比当年买巧玲贵多了,让他心疼了好一阵子。

家中多了个人搭把手,李玉兰轻松了许多,看郑君珩也没那么不顺眼了。

可等到腹中胎儿生下,婴儿每天的啼闹声让她烦躁不堪,再看这位继子,又是哪儿都不顺眼了。

加上郑君珩跟她关系不太亲厚,就更让李玉兰心生嫌弃了。

她跟郑三祥商量,说自己忙得顾不过来,想把继子送去乡下,让婆婆帮忙照看。

郑三祥拒绝了,说:家里的事情哪有这么忙?君珩的母亲当年也是一个人,身上背着他磨豆腐,我上去搭把手,她还不肯。现在家中还有婢女帮忙做事,哪里需要再麻烦母亲,岂不是要惹人说笑?

他的话意清楚明白,李玉兰最气人把她和巧玲比。

邻居都说巧玲好,言下之意就是说自己不如她。现在丈夫又念着亡妻的好,李玉兰怎受得了?

和死人比,是永远都比不过的,当即气得大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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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吧,郑三祥说出那番话,也挺后悔的,简直就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李玉兰在家中闹了一场,然后扔下孩子回娘家去了。

郑三祥把店里的事情忙完,追去李家赔礼道歉,欲接玉兰回家。

李母没答应,说女儿生完孩子后,身子发虚。自己打算给她调养一阵后,再送她回去。

李玉兰的父亲在旁边再三假意相劝,说女婿也不容易,玉兰这么一回来,他就得照看两个孩子,很辛苦的。

李母执意不肯,最后冷笑道:我女儿又哪里不累呢?这回身子骨不调养好,等下回生孩子弄不好也要出事。

顿了一下,又道:这街坊邻居都传开了,巧玲就是太累,才会把命丢掉的。

老话讲,人要脸,树要皮。哪怕郑三祥自己心里也这么觉得,可还是不愿承认这点,谁愿意背负这种罪名呢?

隐隐地就对逝去的巧玲埋怨上了,觉得她死了都不让自己消停。

岳父母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郑三祥是懂得其中之意的。

心中盘算一番,君珩是幼儿,对自己而言只是累赘,而非助力。

玉兰则不同,是花了彩礼钱娶回来的,是要跟自己过一辈子的。

再说,她已经给自己生了个大胖儿子,以后还能再生。

是以,君珩就变得没那么重要了。

想定之后,郑三祥跟岳父母承诺:君珩实在太过于顽劣,明天就把送去母亲那儿。

见达到目的,李母假装说了几句贴心体谅的话,并且说三日后,她会亲自送玉兰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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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三祥明白,这是在给自己期限呢。翌日,关店门歇业一天,专程送郑君珩去老家。

原以为给母亲一些银两,她就会接纳自己儿子。

可郑家有三个儿子,大祥二祥又各自生了四五个,他母亲就算想帮忙,也无暇顾及啊。

又因着对巧玲的成见,大嫂和二嫂冷言嘲讽。大意都是她生前不愿帮自家人忙,死后就别想人家帮她。

无奈之下,午饭后郑三祥只能带儿子回转。

事情没办成,岳母肯定不会松口放人。而家中一大摊子事,哪里少得了个女主人。

思来想去的,郑三祥就起了不好的心思。

平常穷苦的人家因孩子生得多,养不起,弃之山里的事情不少。最后是被人捡去,还是被虎狼叼走,这就要看孩子的命数了。

而从老家回城,正好需经过一段山路,即便是大白天,行人也不多。如果在此地把君珩丢弃,必不会被人知晓。

想到此,再经山路时,郑三祥便寻了个偏僻之处,给了君珩一块饼,说自己要去解手,让他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等着。

君珩相信父亲,听话地接过饼,乖乖地坐在那儿,饿了就啃饼吃。

久等不来,孩子心里恐惧,开始“爹爹,爹爹”地喊。

迟迟没有人回应,他愈发地害怕,啼哭起来,朝着父亲离开的方向深一脚浅一脚地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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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三祥回城后,去老丈人家把玉兰接走,没提丢弃君珩的事,只说送回了老家。

家里少了个碍眼的人,玉兰心里宽松了许多。以前觉得累的活儿,现在干起来,好似变得轻松了不少。

她不吵不闹,郑三祥也就松了一口气,对丢弃儿子一事毫无愧疚可言。

至于君珩是死是活,他压根就没考虑过。

那么,是不是从此后郑三祥就再未见过君珩呢?

不是的。

半年后,郑三祥坐在店里卖豆腐,看到君珩被一个拾荒的老婆婆牵在手里,身上的衣服破烂。

生怕被儿子认出,他赶紧背转过身。

所幸君珩只是淡漠地看了他一眼,就跟着老婆婆走过去了。

后来过了十多年,清明节后的一天,郑三祥照旧坐在店里卖豆腐。

邻居刘婶扫完墓过来告诉他,听说有人在巧玲的坟墓前做超度,大概是要迁坟,问他知不知晓此事。

郑三祥哪里可能知道?当年把巧玲埋在她母亲坟墓旁边,让她二人好做个伴。事情了后,这么多年来就再未去烧过一张纸钱,哪晓得别人要迁她坟做什么。

本不想搭理,横竖过了这么多年,早先的那点夫妻情分早忘得精光。

这时,郑家十三岁的大小子来找刘婶,听到她说此事就搭了句话:“我也去瞧了热闹的。是人家儿子如今发了迹,要把母亲和外祖母迁回原籍去,就在咱们邻县哦。”

刘婶很吃惊,指着郑三祥说:“巧玲儿子不就是你儿子吗?他不是一直在乡下吗?迁坟这么大的事都不跟你商量?”

郑三祥支支吾吾,不好说什么。

郑家大小子不耐烦,拉着刘婶边走边说:“您肯定弄错了。那位公子姓宋,不姓郑,他名叫宋君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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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郑三祥坐不住了。

姓不同,名却相同,铁定就是自己的大儿子了。

其实这些年来,郑三祥过得并不怎么样。

与李玉兰生的儿子在三岁时,染上天花死了。

后来几年,李玉兰先后怀上两胎,皆为女婴。再后来,她就怀不上了。

郑三祥很想要个儿子,就把早先买来的婢女小红收为妾。

玉兰不肯,跟他吵闹。

他冷笑说道:“你若是能生个替我续香火的出来,我哪至于此?”

玉兰无法反驳,只能默默接受现实。

她内心深处有些懊悔,觉得当初不该逼着让丈夫把郑君珩送到乡下去。

若没送,后面也就不会有拍花子拐走孩子的事情发生(君珩失踪后,郑三祥是这么告诉她的)。

如果君珩还在身边,也许就能够阻止丈夫萌生纳妾的念头。

一切都悔之晚矣!

小红年轻,倒是很快怀上身孕。

但李玉兰心中有怨恨,也有嫉妒。并不因她怀有身孕就少让她干活,且暗中没少使绊子。

小红逆来顺受惯了,心中有不满也不敢说出来。

于是没到两个月,胎儿因着床不稳,流掉了。

小红人没什么事,就是以后再难怀上身孕。

这消息对她而言,犹如晴天霹雳。

作为女人,不能给丈夫生儿育女,还能有什么用处呢?

趋吉避凶是人的本能,小红索性大胆一回,把玉兰对自己的恶行全都告诉了郑三祥。

多年夫妻过下来,郑三祥早对李玉兰心生不满。好吃懒做不算,还每每弄得家宅难安。

恼怒之下,一纸休书,把李玉兰赶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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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兰的父母如今步入年迈,靠儿子赡养,哪里还顾得上这个女儿?

而她兄嫂的日子,也是过得勉强,难于接受被弃回家的妹妹。

大家商量后,一致决定找郑三祥吵闹。

郑三祥被吵得头痛,干脆撕破脸,上官府告李家二老教子不严,生出这般毒妇。

有小红这个人证在,自然是李家人输了官司,灰溜溜地回家。

李玉兰当年在家做姑娘时,没少在自己父母面前搬弄嫂嫂的是非。

所以这个家最看不惯她的人,就是兄嫂

兄嫂因她被休一事丢了颜面,心中有气,对她的脸色就很不好看,成天指桑骂槐。

李玉兰一辈子强势惯了,做不到忍气吞声。

最后一气之下,寻了根绳子悬梁自尽了。

从此大家都清净。

话说回到郑三祥,豆腐坊不过小本买卖,每日勉强混个温饱,哪还有余钱让他再去纳妾?

所以,没有儿子传宗接代,这就成了他多年来的心病。

这会儿听说君珩还活着,郑三祥的心思开始活泛了。

他把小红叫过来守店,自己则跑出去打听消息。

一番打探下,想把儿子认回来的决心就更大了。

如今的君珩,改姓为宋,已经成家。这回是带着妻子一起为母亲扫墓,祭拜完的当天晚上,君珩做了一个梦。

梦到母亲还是年轻时的模样,跟自己说想回原籍,并且还告诉他老家就在邻县。

醒来后,君珩立即备车马前往邻县,按梦中母亲所说找到了她的兄长。

舅甥相认,一番抱头痛哭后,开始着手迁坟一事。

待事情办妥当,君珩就会离开此地。

郑三祥想把儿子认回的原因,倒不仅仅是孩子已经长大,自己将来能有个依靠。而是如今君珩的身份变了,是个举人。

如果不是迁坟一事惊动了他,郑三祥是绝对想不到被自己遗弃的儿子这么有出息。

举人不仅能做官,还不用缴纳赋税,并且有一定的俸禄养家。

这样的儿子,他怎么可能不争取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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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三祥决定报案。

但在报案前,他先去了趟老家,把君珩的现状告之给兄长。

郑家出了这么一个令门楣生光的读书人,不仅他家想留人,就是整个家族也想留人了,大家纷纷出谋划策。

经过深思熟虑的一番筹划后,郑三祥踏进了县衙的大门。

他控告的并非是失踪多年的君珩,而是这些年抚养君珩长大的养父母。

在呈递给官府的诉状中,郑三祥陈述道,多年前宋家夫妇将他的亲生儿子拐走,而今既然儿子的下落已明,他恳请官府,让他能够认领回自己的骨肉,惩治宋家人。

郑三祥言辞恳切,并且还有他两位兄长,以及其他族人作证。大家一致说,当年君珩是被人拐走的。他们寻了很久,都未找着人。

这么多人上堂作证,那就是事实了。

县令姓赵,他问君珩有何话要讲。

君珩垂眸思忖,稍瞬,慢慢说出以下一番话。

“当年我虽年幼,还是记些事情的。父亲说去解手,然后一去不回。我去寻他,摔得头破血流。因无人相助,只有坐在地上慢慢等血干。疼痛缓解后,我才敢继续去寻他。”

“父亲走之前,留了一块饼给我。饼早已啃完,我又累又饥,昏死过去。后来是好心的李婆婆在拾荒时发现,将我背回去,花光了她所有的积蓄,这才将我的命救回。”

“从此后,我跟着李婆婆一起拾荒。曾路过家门口一回,看到父亲,我想跑过去相认。而父亲看到我,却是立即把身子背转过去。那时我便明白了,此前他说去解手,其实是想抛弃我。”

“父亲如此,自然有他的难处。他有新的妻儿,而我这个儿子确实是多余了。所以我强忍下相认的心,继续跟着婆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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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苦的日子大约过了一年多,有日在外拾荒时,被一车马不慎蹭到。车上的主人见我受伤流血,立即将我送去医馆救治。”

“因他们急着要赶路,留下一笔钱给我作赔偿。其实我仅是被蹭破了点皮,这笔钱付完药费,可以让我和婆婆过上好一阵子吃饱饭的日子。”

“那家人姓宋,他们车上有个不到一岁的婴儿。不知怎么回事,这个婴儿一直抓着我啼哭不止,哪怕是哭岔了气,都不肯松手。没办法,宋家主就说把我一道带走。”

“我当时没同意,说家里还有个婆婆,我不能弃她而不顾。宋家主是个好人,他觉得我虽人小但有情有义,于是就去接了婆婆一道离开了此地。”

“在宋家,我和婆婆都有新衣穿,有饱饭吃,每天只用干点零碎的活。到启蒙的年纪,宋家主出钱让我进学堂念书。”

“三年后,婆婆因年纪太大去世了,也是宋家主出钱厚葬了她。记得婆婆过世前曾多次跟我讲,宋家的人都是好人,让我有机会一定要报答他们。”

“可巧宋夫人的姐姐多年无所出,想收养一个孩子。我便毛遂自荐,去她家问,我可不可以。宋夫人的姐姐对我自然熟识,跟相公商量后,就都同意留我下来。”

“自此,他们成了我的养父母。而养父又恰巧也姓宋,就是这么着,我改成‘宋’姓。”

说到这里,君珩对着县令拱了拱手,“不管是哪个宋家,都没有丝毫拐骗我之意。相反,他们都是我的大恩人。这些事情,也都有据可查,请大人明鉴。”

今日在堂外听审的人不少,这番话听完,大家纷纷没觉得郑家人好没道理。分明是郑三祥遗弃孩子在先,怎好意思倒打一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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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三祥急得死,在堂上指天发誓,说自己绝对没有做抛弃君珩之事。

那日解手,他把装钱的褡裢挂在茅房的板壁上,因急着出去,一时忘了拿。待想起返回头,却发现被人拿走了。所幸拿走褡裢的人就在前处不远,他赶紧去追。

褡裢是用深蓝青布做成,一头用白线缉了一个郑字。跟那人费了一番口舌,将褡裢拿回。他赶忙返回原处,可这时君珩人已经不在那儿了。

赵县令问他:“当日孩子走失后,你可有去报官?”

对此,郑三祥辩解:“事情太过于突然,荒山野岭的地方又大。小人去报官的路程比返回老家还要远,情急之下,只有去请老家人来帮忙。”

赵县令皱了皱眉:“这么看来,根本不存在宋家夫妇拐卖你儿子一说,你控告他人,毫无道理。”

郑三祥回道:“多年来,小人寻子心切,常拜托在外的族人寻找小儿。并不清楚这里面的弯弯绕绕,一时误会宋家夫妇,是小人的错。”

这事情的年数太长,其间有误会在所难免,倒不好对他多加责怪。

赵县令同进士出身,刚到此县不久,对如何判定此案,一时有些为难。

听审的百姓也是众说纷纭,对于到底是生恩大,还是养恩大,各有各的看法。

有人道:“君珩走失时,已有四岁,这些年是郑家在养。如此算来,郑三祥对他是既有生恩,也有养恩的。”

又有人道:“父母之恩,根本不好相互比较,他君珩就该两边的父母都赡养。”

这人的嗓门粗大,坐在堂上的赵县令也听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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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种说法,百姓中有不少人在附和。

“对,就是这样,两边的父母都该赡养。”

看热闹不嫌事大,反正又不是他们养这么多爹妈。

郑三祥对此是无所谓的,养不养宋家人,就目前来讲不重要。现在最紧要的事情,是把儿子先认回来。

赵县令微微低头沉思,貌似皆大欢喜的结果,其实就是在和稀泥。

就目前双方的言论来讲,不好下判定。

他很想听听君珩的看法,于是问道:“宋秀才,对你生父的解释,你可还有疑惑?”

秀才?对这称呼,郑家人心里一惊。

郑三祥不是说君珩是举人吗?这两个身份之间,可是有着天壤之别,眼睛不由得向他瞟去。

郑三祥也很蒙,自个儿打探来的消息说是举人呐,怎就变成了秀才呢?

没等他们弄明白,君珩开始答话了。

他说道:“大人,我没有疑惑。我可以认回生父,也可以同时赡养养父母。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父母之恩。”

闻言,听审的百姓纷纷为他鼓掌,觉得就应如此,这才是作为人子该有的样子。

郑三祥心中也是窃喜的,没想到这么轻易就把儿子认了回来。

不过,接下来君珩的话,让他进退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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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珩深吸一口气,目光在郑家人中流转。

“养父母是商贾之人,之前的买卖做得很大。但前年时,养父被人诱骗,损失十几万两银子。”

“如今是债台高筑,家里但凡值点钱的东西都被典当一空。作为养父母唯一的儿子,理应父债子还,这个责任我是逃不掉的。”

“在这种时候,你们还愿意站出来援助我,还当我是郑家人,果然是患难见真情。我心里非常感激,请受晚辈一拜。”

说罢,君珩弯下腰身,对郑家人行了一个大礼。

郑家的人全都呆愣住了,这种结果是他们没有想到的,也是他们不想要的。

援助?我们什么时候说援助他了?

十几万两银子啊,若是债主找上我们,这该如何是好?

如此的“门楣生光”,最好还是不要。

一番计较过后,当即有人说道:“你还是把宋家之事了清后,再谈回郑家的事情吧。”

话说得再直白不过。

君珩垂首站着,神情沉静,不吭声。

见状,赵县令问郑三祥:“宋秀才为人品性诚实,不对你们有所隐瞒。但现今就是这么个情况,这个一身欠债的儿子,你还想认回吗?”

郑三祥犹豫了,他想要个儿子不假,但不想要欠这么多钱的儿子。

大祥二祥低声道:“你想认回君珩可以,但以后不许来找我们。”

这种事情谁惹谁倒霉不是?

沉默了一会儿,郑三祥下定决心:“小人年老体弱,恐不能再经担惊受怕之苦。这个儿子……由他去吧。”

赵县令微微颔首:“这么说来,你是要跟宋秀才断绝父子之情,以后再无瓜葛,对吗?”

郑三祥重重地点了点头:“是。”

此话一出,堂下听审百姓一片哗然。

“天底下怎会有这样的父亲?他真的是想要这个儿子吗?”

“怎么不可以有?福没享到一分,欠债倒要人家来还?这理说得过去吗?”

“这事情是这样论理的吗?郑三祥等于抛弃了他儿子两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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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人们怎么议论,君珩始终没有抬头。人们看不到,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赵县令当堂让人出具父子关系断绝书,郑三祥在文书上画押,从此与君珩再无关系。

堂审结束,郑家一行人从君珩面前走过,看都懒得看他一眼。又或者是,不敢看。

君珩仍旧没有抬头,只是在他们经过时,默默地往后退了两步,拉开一定的距离。

等郑家人都出门后,君珩抬头,对着赵县令拱了拱手:“砚兄,多谢。”

赵县令赶紧下堂,也朝他拱手,神情尽显恭敬之意:“宋大人果然料事如神。”

君珩言语淡淡:“商人重算计没有错,但算计自己亲人,大错特错。”

随意宣暄几句,君珩道别:“京城再会。”

赵县令热情地送他出门后,悄悄地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

这案子看似平常,实则不好审。

郑三祥状告的宋家夫妇,根本不是君珩嘴里说的商贾之人。宋父是朝中二品大官,宋母是当朝皇后的亲妹妹,这样的人家,怎能跟这样的官司扯上呢?

而赵县令自己,科举入仕时,托关系好不容易才成为宋父门下的门生。故以,君珩客气地称他为“砚兄”。

接到状纸后,赵县令亲自去找君珩商量过此事。问他可愿上公堂,不愿意的话,此案他可以不受理。

宋君珩不介意上公堂,但要赵县令配合自己,不能称他为“大人”,顶多称个“秀才”。

赵县令答应下来,然后就有了郑三祥签下断绝书的这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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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君珩走出衙门,坐上在路旁等候多时的马车,很快就离开了。

这一幕又正好被郑家人瞧见,他们心生纳闷:都欠那么多钱了,怎还有马车坐?

以为是商人虚荣心作祟,讥讽了几句,便也离开了。

一个多月后,郑三祥听到了些传闻。是从邻县传过来的,跟君珩有关。

他确实不是举人,而是前年皇上钦点的状元郎,如今是六品官员。官阶虽不大,但前景很好。

之所以没有在堂上表明身份,不过是在看郑三祥是否真心要认回他这个儿子。

坊间人还说,有个算命瞎子给君珩算过了,那个当年拉着他不停啼哭的婴儿,实则是巧玲投胎。孩子在三岁前,记得上辈子的事,巧玲知道儿子在受苦,于是想方设法地来帮他。

郑三祥知道这些后,后悔得就差没用头去撞墙。

算计了一辈子,最后却被亲生儿子给“算计”了。

他的事成了坊间的笑料,被人嘲笑了很久。

说是机关算尽一场空,大概也不为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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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关注点不在郑三祥,而是好奇真的是巧玲投胎帮了自己儿子吗?

这个答案,外人肯定说是,巧玲的兄长也对此深信不疑。

但真正的答案,只要宋君珩在世一天,他就绝对不会告诉外人。

那日在衙门外等候的马车里,坐了一位容貌美丽端庄的少妇。

她是君珩的妻子,名叫宋元意。

君珩一上马车,就紧紧抱住了她,没说话。

被生身父亲两次抛弃的滋味,很不好受。

元意理解他,便用手轻拍他后背安抚:“事情都过去了,一切都在好转。”

君珩声音哽咽:“可惜婆婆不在。”

元意温言劝他:“婆婆如今也投了个好胎,不会再像之前那般受苦了。”

她何以这么笃定呢?

只因非一般人。

李婆婆在救君珩回家之前,家里就已经有只红狐了。

它是只狐仙,受了重伤,同样也被李婆婆所救。因修为受损,暂时恢复不了人形。

那段日子,一老一少一狐相依为命地过日子。

李婆婆年岁大,阳寿快耗尽了,可红狐还没来得及报她的恩。再加上婆婆过世后,君珩又将过上孤苦的日子。思来想去,它决定去找个好人家投胎。

临行之前,它把自己的计划详尽地告诉了君珩。嘱他不要告诉别人,两年之内不要离开此地,否则自己找不到他们。

君珩那时年岁虽小,但很懂事,守口如瓶,就连李婆婆也不知晓。

红狐投胎的是宋家,生出来后,父母为她取名元意。

君珩高中状元后,向养父母提出想娶表妹元意为妻。

两家父母欣然答应,他们也正有此意,亲上加亲。

受人点滴之恩,必当泉源以报。

红狐为了报李婆婆相救之恩,废去一身的修为,投胎做人。

这才得以让婆婆延寿三年,让君珩有了一个不同的人生。

而这世上,大约也只有君珩,能绝对地全心全意护红狐重新开始修炼。

后来,两人相互扶持,共同赡养双方父母。生活犹如锦上添花,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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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郑三祥,君珩选择不加理会,仿佛这个人从未在他的世界存在过。

有人试图为郑三祥辩解,说他本质并不坏,只是过于自私了些。

君珩听闻后,只是淡淡一笑,未置一词。

确实,有些人未曾杀人纵火,从宽泛的角度讲,算不得坏人。

但人性复杂,趋利避害本是天性,由此滋生的种种事端,又怎能简单地用好坏来界定?

郑三祥的因果报应,就交给老天去决定吧。

听说后来他的生活过得挺艰难,满是辛酸滋味。

宋元意直言不讳地说,活该他如此。

虽然这话听起来有点刺耳,可仔细想想,这一切不正是他自己种下的因,得到的果,能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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