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今天网上看到一个头上流脓脚底生疮的司机,还好,拘留了:
河北大厂警方12月9日发布通报:12月6日7时许,当地某小区内部道路发生了救护车遇居民车辆对向行驶短暂受阻情况,目前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已对违法车主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理。
河北廊坊某小区内,120救护车载生病老人送往医院时,遇到这白色小车,白色小车非但不让道堵住救护车,还逼迫救护车连连后退,过程持续了几分钟。白车司机的行为,最终导致车上生病老人错过最佳救治时间,不幸离世。
天理昭昭,报应不爽。白车司机最终拘留了,极度舒适。不过,拘留并非是该司机唯一的法律惩罚,等待他的还有其他法律责任。
比如违反交通法规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1年版)》第十一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救护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会被记3分。
再有,民事赔偿的责任,这是重头戏。
有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死亡老人家属足以对白车司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对老人的去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白车司机阻碍救护车通行,延误救治时机,导致老人死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死亡赔偿金的数字还是比较高的,白车司机不知此时会怎么想?也只有对这些无良司机追究全款法律责任,它们才会长记性。
这样的无良司机必须接受全面的惩罚,才能对得起他恣意妄为、无法无天的那股横劲和杠精。
全社会必须树立主动让行救护车的道德意识,同时在法律层面严惩故意阻碍救护车通行的行为。须指出的是,如司机明知患者需要紧急救治,仍故意阻挡救护车,那么这种行为已超出了交通违法和治安管理的范畴,而是涉嫌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有力地维护法律尊严和公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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