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强力推进“三清”行动,有效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持续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泸州公安交警结合“铁拳治违”百日行动,针对非法加装伞篷的违法行为,强力开展“拆伞除篷”宣传和整治,筑牢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坚实防线。
冬季雨雾天气多
部分驾驶员
便在车上加装了雨篷伞具
殊不知
加装上车挡雨篷伞具后
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真实事故触目惊心
一
警示案例
11月4日,赵某骑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合江县符阳街道某路口时,撞上正在通过人行道的行人。
经查,赵某因 车辆加装雨棚影响视线,未确保行车安全 ,造成了交通事故发生。
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伞篷的危害
1
灵活性变差
加装伞篷导致车体面积扩大,特别是在转弯时不好控制,增加了事故的发生率。
2
遮挡视线
尤其是转弯的时候,后视镜的视线会被遮挡,同时也遮挡了后方骑车人的视线,容易引发事故。
3
加大了车辆的风阻
安装伞篷等于给摩托车、电动车加了一个“帆”,下雨天,尤其是风大的时候,车辆会很难控制,失去重心,容易引发事故。
4
易增加事故风险
加装的伞篷多为金属结构,一旦发生碰撞或是侧歪,容易在事故中带来二次伤害,增加交通事故的伤亡率。
因此请广大市民朋友
及时主动拆除遮雨伞(篷)
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时
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泸州公安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加装“伞篷”很危险!
不仅失了安全还违法
与您的生命安全相比
撤除车挡雨篷伞具
戴好头盔
才是你的安全首选
12月11日(周三)
限行机动车尾号为3和8
信息来源:合江大队
本期编辑:袁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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