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东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同时应案件当事人申请向其发放《离婚证明书》,这也是东安法院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切实回应了案件当事人的实际司法需求。
案情回顾
刘某与雷某于2021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2022年1月办理结婚登记,因夫妻感情破裂,刘某向东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雷某离婚。
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东安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的同时向两人发放了《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的发出,不仅优化了离婚案件的处理程序,还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司法需求,在细节之处体现了为民情怀,彰显了司法温情。下一步,东安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将“群众有所需,法院有所为”作为司法为民的落脚点,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作者丨唐琦 来源:东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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