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月)由于本辖区内大多是老旧小区,漏水问题常见,且楼上住户漏水通常会影响楼下住户。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近期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

案情简介:

2024年9月9日仲某某回家发现小屋整体被泡,床上四件套、屋顶、地板、柜子、墙等均遭受不同程度损坏,且电路被泡水,不敢用电,房屋无法居住。经查看,此次漏水是由于楼上陈某家卫生间洗衣机的水龙头未关导致。陈某在赔偿给仲某某一个四件套和一个被子后,只愿意再赔偿500元。仲某某不同意,于是起诉到本院。为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睦邻关系,承办法官亲自上门实地查看现场情况,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根据柜子等家具不同程度的受损状况对赔偿金额进行估算。并尝试调解,通过释法明理给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公平建议。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陈某同意赔偿给仲某某3200元,俩人最终握手言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寄语: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邻里之间难免有摩擦,若解决不当容易使双方产生隔阂,破坏融洽的邻里关系。在房屋发生漏水时,解决方式通常为及时保护好现场、查找分析漏水原因、适用法律规定、明确责任归属。这样便能有针对性地寻求正确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