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清晨,洛宁法院再次吹响执行“集结号”,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重点对小标的案件进行集中攻坚。清晨的寒意透骨,院内警灯闪烁,执行干警们精神抖擞,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达成协议迟迟不还,强制腾房忙履行
2020年7月亢某与被告杜某等三人签订《挖机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等相关事宜,合同签订后,亢某的挖机被运到施工现场进行作业,2023年2月亢某与杜某等三人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的证明一份,但双方就租金问题发生纠纷,之后,亢某将杜某三人诉至洛宁法院,经法院判决后,要求杜某等三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亢某租金及利息70余万元。
杜某等三人迟迟未履行,亢某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执行局法官多次沟通协商,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杜某等三人按约定分期向亢某偿还欠款。
之后,杜某等人却未按照协议履行,执行局干警及亢某向杜某等人催要多次无果后,亢某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对杜某等人名下房子进行查封。
有了“前车之鉴”,申请人亢某也对被执行人杜某等人失去信任,他拒绝再次协商解决,执行局法官查封相应房产并根据强制腾房程序向被执行人杜某等送达相关手续,杜某等人“傻了眼”,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分批将欠款凑齐交于申请人手中。
“如果不是洛宁法院执行局,我真不知道这钱我什么时候才能拿到!”申请人亢某拉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的说道,并向执行局送来锦旗以表对执行干警工作的认可。
来源:洛宁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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