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12月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海南大学法学院、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共同主办的诉讼法学高端论坛(2024)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与诉讼法制发展”研讨会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来自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海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安徽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法律评论》编辑部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学者和学生代表共100余人参加本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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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卫跃宁教授作了题为“监察执法救济保护制度的完善——以‘法法衔接’为视角”的发言。发言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文件解读,卫跃宁教授认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监察权与其他国家权力相互配合、制约的体制机制,在完善执法司法救济保护制度、加强人权执法保障时也需将监察权纳入考虑。此外《决定》还提到了“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应当将相关问题结合起来思考。第二部分梳理了我国刑诉法关于救济权利的规定,并指出刑诉法规定的不少救济权利在当前的监察法中均有缺失。因此第三部分旨在解决刑诉法与监察法两法衔接的主要问题。卫跃宁教授以刑诉法第170条第2款为例,分析了条文的不足并提供了修改完善的思路。报告还就办案理念、办案原则、补充侦查与补充调查、技术调查(大数据)与技术侦查、控告申诉权、辩护权保障、证据问题、涉案财物问题、监督问题等多个方面展开了探讨。

内容来源|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