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花钱能打官司吗?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了解一下!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司法确认”是指对于涉及的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或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之后,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的制度。
近日,珙县人民法院与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发力,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成功高效地对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进行了司法确认,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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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日凌晨,张某酒后驾车撞击陈某门市,导致陈某门市内的部分财物遭到损害。11月11日,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机关诉至珙县人民法院。同月,陈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对民事部分进行赔偿。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和心理状态进行分析研判,引导双方就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并积极与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一方面从邻里感情、法律规定等方面给张某摆事实、讲道理,另一方面希望陈某能考虑张某经济现状,给予对方适当的还款宽限期。经耐心劝说,当事双方于2024年11月13日达成调解协议,珙县人民法院随即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保障了协议的强制执行力。整个司法确认过程不到一小时,双方当事人对这样的高效司法表示赞赏和感谢。
法官强调:“司法确认裁定书与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一致,都具有法律效力。我希望你们双方都能够遵守约定,诚信履行。”“当然当然,一定做到。”当事双方异口同声地答道。
近年来,珙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部署要求,对财产损害、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法律关系简单适宜调解的民商事案件应调尽调,尽最大努力释放调解潜能。同时主动延伸司法为民服务触角,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柔情”和法院裁定的“刚性”,努力提高司法效率和公信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