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妆品》杂志 | 何欣洋
上周(12月9日-12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来自内蒙古与广西的两家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结果不合格,已被暂停生产经营并立案调查。从上周的案例可以看出,多家化妆品企业被罚的构成原因不止一种,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检查也更加精准化、全面化。产品的质量,是一个企业的底线。化妆品企业需要高度重视并改进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与经营体系,只有产品符合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才能取得消费者的信任,保持良好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国家药监局“飞检”两家化妆品企业不合格
立案调查、暂停经营!
2024年12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内蒙古宇航人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锦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化妆品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目前,对上述企业已被立案调查,并暂停生产、经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从通告附件可见,两家企业均存在未按规定执行记录管理制度与未按规定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问题。专注沙棘成分护肤品研发和生产的内蒙古宇航人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还存在擅自改变生产车间的功能区域划分、未按规定执行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等问题;广西锦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执行留样管理制度、未按规定贮存物料和产品等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两款颜色产品抽检均不合格
荻薇染发膏再次被通告
2024年12月12日,信用广州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8月15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职权前往广州荻薇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送达该公司由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XAHZ202400186),报告显示被抽样产品“荻薇染发膏(莺茶棕红色)”(生产日期/批号:20220702)检验项目:对苯二胺不符合规定。经查明,该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委托广州市白云区人和荻薇日用化妆品厂生产被抽检的“荻薇染发膏(莺茶棕红色)(生产日期/批号:20220702)”490支,留样10支,剩余480支已全部销售给该企业,该企业又将其全部销售给了广州承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得知涉事产品抽检不合格后,便于2024年7月30日将库存的230盒涉事产品进行了销毁处理。该企业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化妆品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因此被罚款5万元。
11月21日,广州市白云区人和荻薇日用化妆品厂生产的荻薇染发膏(酒红色),被国家药监局通告不合格。(信用广州)
两批次隔离霜铅超标
广州一化妆品企业被罚没1.7万元
2024年12月12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广州市露琪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开始生产的“贝丽贝拉水润修颜隔离霜02#清新绿”(批号:LQ23110303),共198瓶,销售190瓶;于2023年11月开始生产的“贝丽贝拉水润修颜隔离霜02#清新绿”(批号:LQ23112002),共100瓶,销售92瓶。这两批次产品的检验结论为:铅超标(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标准要求)。综上,没收该企业违法所得2256元并罚款15000元,罚没款合计17256元。(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漏缴税款近10万元
中草香料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年12月11日,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草香料”)发布公告称,因进口商品编号申报不实,蚌埠海关对其予以罚款5.5万元。公告显示,2020年12月17日、2022年2月7日,公司申报进口(亚洲)薄荷素油2票,申报总价合计263232美元,商品编号均申报3301250000(其他薄荷油),对应进口暂定关税率为5%。经查,上述(亚洲)薄荷素油应归入商品编号3302900000项下,对应进口关税率为10%。经计算,上述两票报关单共涉及漏缴税款9.67万元。蚌埠海关决定对中草香料科处罚款5.5万元。据悉,本次罚款系相关人员对进口产品的商品编码归类认识不足所致。
中草香料是一家主要从事香精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凉味剂、合成香料和天然香料,应用于食品、日化、烟草和医药等多个领域。中草香料曾于2017年2月在新三板挂牌,在2024年9月敲钟上市,成为“北交所香精香料第一股”。(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菌落超标、擅自复产、存在生产问题缺陷
这家企业两款产品需“避雷”
2024年12月10日,广州储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予以行政处罚。据悉,该企业于2024年1月22日开始下料并乳化生产涉检产品“自然物语山茶花氨基酸香氛护发素”495瓶,全部销售给嘉禾客户。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该款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出具的《化妆品抽样检验检验报告》(NO:HZ20240075)显示,该款产品菌群总数不符合规定。同时,该企业于2023年11月30日下料开始生产的涉案产品“灵芝牙膏”(粤国牙膏网备字2024701839)995盒,销给国豫堂与宜宾市翠屏区维益堂理疗店,无法召回。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共存在17项问题缺陷,同时该企业在2024年1月19日收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后,在未向执法单位提出书面复产申请的情况下,自2024年2月18日开始擅自复产,并在其生产的3个类型的牙膏产品标签上均标注虚假的生产日期“20230726”,属于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对此,综合决定对该企业没收违法所得3205元,同时罚款35000元,罚没款合计38205元。(信用广东)
3项防晒剂检查结果不合格
这批次防晒霜你还在用吗
2024年12月10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交办进行检查中发现,广州尚慧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遂依法立案调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HZ2024CJ0661)显示,该企业生产的“FASSUPU隔离防晒BB霜SPF50+”(规格:30g,批号:SN/06/02,限期使用日期:20260601),经检验,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3项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此3项均为防晒剂。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6月2日生产了该批次隔离防晒霜共653瓶,168盒产品已销售完。根据调查,当事人用于生产这个产品的工具、设备也用于其他正常产品的生产,没有专门的工具设备,也没有其他原料剩余。因此,执法部门对广州尚慧化妆品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1.8万元。(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虚假宣传、进货不正规、使用侵权产品
北京一美容院被“数罪并罚”
2024年12月11日,北京花上美容服务有限公司被北京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罚单。该企业在美团和大众点评网络平台开设店铺,店名均为“HS花上美甲美睫美肤中心”。其经营的带有DMK注册商标的产品(以下简称DMK产品)共11件,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摆放,进门处还摆放“DMK酶疗”的宣传展板,并在美团店铺首页展示带有DMK商标和产品的宣传图片。经查,上述DMK产品是该企业从朋友李某处取得的,未签订合同和支付费用,无相应发票,也未进行查验、记录。李某本人也并无经营资质,涉案DMK产品为欠债人抵债物品,无法提供DMK产品的正规来源。DMK商标注册人为美国DMK公司(THE ONCOR CORP.DBA DANNE MONTAGUE-KING CO.)。经鉴定,该企业经营的DMK产品均为侵权商品。
另查,该企业在经营场所摆放的展板中包含“DMK能解决那些肌肤问题……3.皮炎湿疹、激素型皮炎……”等内容。当事人声称DMK产品主打“酶疗”,但不清楚具体原理,也无法提供依据。同时,该企业在美团、大众点评平台设立店铺时仅上传了营业执照等经营信息,未上传卫生许可证件。综上所述,该企业被行政处罚2万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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