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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瓶装液化气用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瓶装液化气安全管控,规范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确保供气单位入户安检全覆盖,有效消除用户自提购气液化气钢瓶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用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到户和免费安检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12月17日起,全市各瓶装液化气充装站、供应站点一律取消用户自提购气方式,统一由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并实行免费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
二、请广大用户自觉遵守燃气安全使用相关规定,地下室、半地下室、出租房单间、高层住宅、厨房与卧室未分隔、无自然通风和采光等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严禁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用气厨房应通风良好,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灶具及配件,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无熄火保护装置劣质灶具、直排式热水器、无过流切断安全装置的减压阀以及普通橡胶连接管,确保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
泊头市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咨询服务电话:
泊头市鹏程液化气站:0317--8392399
全市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317--8221239
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17日
来源 | 燃气办
编辑|资小讯
校版|张博文
审核|郑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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