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5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强调,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
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意义重大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对我国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是破解经济增长碳排放约束的关键。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势,碳排放对经济增长制约日益凸显。我国已经提出了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我国不仅能源消费量大,而且能源结构偏煤,实现碳中和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加快发展以太阳能、风能、核能、氢能、储能等为特征的新型能源体系,能够有效减少对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依赖,优化能源生产结构,从源头上降低碳排放,为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化提供根本保证,是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脱钩的关键。另外,一方面,光伏、风电已成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之一,光伏产品、锂电池与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新三样”;另一方面,欧美碳关税、碳足迹等国际绿色贸易壁垒规则对我国出口带来了新的挑战。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有助于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绿色竞争力,有效发挥出口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是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将推动能源技术创新与进步,进而推动新能源及相关产业发展。例如,随着光伏发电、风电技术进步,清洁能源的发电成本不断下降,光伏和风电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得以不断提升;储能技术进步也有助于解决可再生能源间歇性、波动性等问题。这些新技术突破将带动相关技术研发、装备制造、施工安装、运营管理等自身及产业链上下游相关行业发展,涉及从原材料采集到最终产品应用的各个环节,催生新业态、创造新供给、形成新需求,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必然选择。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国际环境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我国能源安全新旧风险交织,油气资源短板长期存在,对外依存度依旧高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过程中,将形成优先通过清洁低碳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并逐渐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的能源生产供给格局。而太阳能发电、风电等非化石能源具有本地化、不受地缘政治影响等特点。低碳化、多元化的能源供应结构,能够有效降低对外能源进口的依赖和能源供应中断的风险,提高能源自给率,增强能源系统的韧性和安全保障水平。
2024年12月14日拍摄的建设中的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内的储能电站。图/中经视觉
实施“两步走”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战略
新型能源体系的建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坚持系统观念,也要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总体上可分两步实施:
2035年基本建成新型能源体系。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69亿吨标准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上升至37%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达到63%左右,其中风光发电量占比41%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装机分别达到13亿、20亿、1.6亿千瓦左右;终端电气化水平达到35%左右;能源相关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至100亿吨左右,单位GDP能源相关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23年下降45%以上。
2050年全面建成新型能源体系。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59亿吨标准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上升至6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达到85%左右,其中风光发电量占比54%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装机分别达到20亿、32亿、3.2亿千瓦左右;终端电气化水平达到60%左右;能源相关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至26亿吨左右,单位GDP能源相关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23年下降90%以上。
工作人员在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远景智慧储能共享电站对储电设备进行新能源电网适应性检测和储能设备巡视。图/中经视觉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落地举措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能源法。2024年11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是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其出台标志着中国能源治理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认真贯彻实施能源法,需要加强学习宣传教育,领会能源法核心要义,在能源法的指导下开展业务活动。需要积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按照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的原则,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核能与可再生能源比例,在保障能源系统安全可靠的情况下通过非化石能源替代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需要完善能源市场体系,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完善能源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以市场化手段经济高效推动能源转型。需要推动科技创新,在先进低碳能源技术和关键配套支撑技术领域取得突破,为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持。需要加强宏观调控与政策协调,提升法治水平和服务能力,对能源规划、开发利用、供应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保证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和协同性,并确立一系列预警应急措施来防范潜在风险,发挥政府对能源行业的指导作用和制度优势。
二是加快可再生能源法修订。我国可再生能源当前的发展形势已与立法和第一次修订时存在根本差别,具有发展要求更加明确、综合规划更加迫切、激励制度设计更加重要、技术创新支持更加关键等特征。需要强化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目标制度和总体规划。该制度是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对于保障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亟须加强顶层设计,综合协调国土、电力、产业规划和资源调查,保障以风光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按照既定目标稳步发展。需要设计可再生能源公平进入电力市场的利益保障机制。探索将政府授权保障性合约制度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从全额保障性收购向市场化转型的可行方式进行试点。该制度可通过竞争配置、招标竞价形成针对全部或者部分可再生能源电量的固定电价,及时反映市场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成本下降的预期。需要优化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大基地参与电力市场,以及考虑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微电网、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的主要路径。遵循“保障电网安全,促进电力消纳”的原则做好新型主体进市场的路线图和施工图。需要明确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制度和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完善并细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制度,将其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充分结合,从消费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三是积极发挥全国碳市场建设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中的先导作用。需要持续加强碳排放双控制度顶层设计,并将全国碳市场建设纳入建立碳排放双控制度总体布局,积极发挥全国碳市场建设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中的先导作用。需要将全国碳市场的核心制度建设与国家碳排放双控制度有机结合,打通两者衔接路径。尽快编制和发布全国碳市场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将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总体进程与建立国家碳排放双控制度的总体进程有效衔接;按计划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优化全国碳市场碳排放总量设定和配额分配方式,积极引入配额有偿分配。需要优化国家碳排放控制管理体制和考核方式,破除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地区间藩篱。优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碳排放控制中的责任,通过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全国约70%的碳排放量,其余部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优化对地方的碳减排目标分解与考核方式,不再将全国碳市场管控的碳排放量纳入国家碳减排目标向地方的分解和考核,破除限制全国碳市场配额地区间交易的藩篱。
四是加快推进国家新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国家新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是建成我国新型能源体系的根基,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从顶层设计、政策支持、技术研发、产业应用、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协同推进。需要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制定并完善各级新能源技术创新战略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和技术路线图,同时确保政策规划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需要加大政府对新能源科技创新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通过专项基金、财政补贴、税收、贷款等金融支持,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新能源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降低企业研发成本。需要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针对制约新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和前沿领域,如新一代高效太阳能电池、大容量风机、安全经济高效储能技术等,整合多方力量联合攻关。需要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实验室、研究中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需要优化人才队伍建设,针对新能源领域紧缺的专业技能型人才,加强本土人才定向培养,同时吸引海外高端人才回国就业创业;建立健全评价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进行新能源技术攻关的积极性。
五是积极开展能源国际合作。积极开展能源国际合作对于中国乃至全球的能源安全、经济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都至关重要。我国需要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加入国际组织及论坛,增强在全球能源议题上的话语权,积极主动参与并引领有关气候变化、清洁能源转型等方面的国际合作议程,贡献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需要构建多元化的能源供应渠道以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制定长远且具有前瞻性的能源合作战略,积极扩展海外能源资源获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油气田开发、矿产资源勘探以及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等,形成多元、稳定的进口来源地布局。深化“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合作,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平台,加强共建国家之间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和技术交流,引领全球清洁低碳能源建设。需要强化科技创新与技术转移,鼓励国内外科研机构开展联合研究,特别是在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等领域进行前沿探索,充分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同时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将国内先进成熟的清洁低碳能源技术和装备推广至其他国家和地区,助力全球各国提升能效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此外需要优化对外宣传,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通过媒体宣传、文化交流等形式,展示中国在能源领域取得的成绩和发展理念,讲好中国故事,争取国际互信和支持。(张希良系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翁玉艳系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博士、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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