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宅基地,凭什么不给足额补偿?”蒋大爷站在自家农村小院里,对着前来商讨拆迁事宜的工作人员气愤地说道。那么,宅基地面积超标,拆迁补偿该怎么争取?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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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漳州的某个宁静小村,蒋大爷的小院颇具乡村特色。一圈矮矮的篱笆墙将院子围了起来,虽然有些地方已经破损,但依然顽强地守护着这个小小的天地。院子里有三间瓦房,墙体是用当地的黄泥和着碎稻草夯筑而成。2024年6月,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这个小村也被纳入了拆迁规划之中。

当工作人员告知蒋大爷宅基地有超出部分面积,不能给予足额补偿时,蒋大爷的心里像被一块大石头堵住了。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住了这么多年的院子,怎么就突然成了问题宅基地。“我这院子一直都是这样,当初村里也没说啥,现在凭啥不给足额补偿?”蒋大爷气愤地说道,眼神中透露出坚定和不甘。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本案中,蒋大爷的宅基地即使存在面积超标,也应依法依规确定合理的补偿方式,而不是一概而论地不予足额补偿,同时要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事宜。建议蒋大爷可要求征收方详细说明宅基地面积认定标准及依据,对于超标部分,依据土地管理法关于征收补偿的规定,协商合理的补偿或处置方式,如按照一定比例补偿、通过其他安置途径弥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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