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的广袤天地里,总有一些企业妄图剑走偏锋,贵州娃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便是如此。因碰瓷茅台而被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 51 万余元罚款后,它并未改过自新,反而改头换面为娃窖再次推出新产品,结果又被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了 30 万,可谓是 “屡教不改”。
据悉,贵州娃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哇哈哈品牌字样、宗某某形象以及娃哈哈公司相关文字内容用于企业及商品宣传,引人误认为是娃哈哈商品或者与茅台集团存在特定联系。万万没想到“娃茅酒”被罚后,该企业还有后招。
小编通过查询发现,早在去年5月,贵州娃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申请注册“娃窖”商标,国际分类为酒、广告销售。抛开娃茅酒业的发展规划不说,商标布局意识还是很超前的。
值得一提的是,贵州娃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还于今年 4 月申请注册了数枚 “窖哈哈”“哈台” 商标,目前这些商标的状态大多已注册成功。
商标的注册通常是企业品牌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注册独特的商标,可以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提升品牌的辨识度和价值。然而,娃茅酒业注册的这些商标名称,让人不禁联想到娃哈哈等知名品牌,这是否又是一种有意为之的策略呢?不仅如此,小编通过查询发现贵州娃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哇哈哈集团创始人的弟弟宗泽后,娃茅就业两次碰瓷哇哈哈的行为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从整个事件来看,娃茅酒业这两款产品的销售行为不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也给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在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是基本原则,企业应该依靠自身的实力和创新来发展壮大,而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去获取短期的利益。打铁还需自身硬,想通过“碰瓷”这一招,来快速实现品牌突围的路径,早已走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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