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冬季旅游和第九届亚冬会期间酒店客房价格管理工作,规范酒店客房经营单位价格行为,促进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场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冬季旅游期间酒店客房价格平稳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现就规范酒店住宿领域价格行为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合理的价格,为消费者提供与价格相符的服务,避免价格波动过大、调整频繁、涨幅过高。酒店客房经营单位在全市冬季旅游期间,要保存订单明细、付款凭据、聊天记录、交易流水等相关凭证,为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接受价格检查巡查提供佐证,以便于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规范、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对违反上述行为的经营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加强行业价格自律,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对违反上述行为的经营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四、对经营者违法行为具有情节复杂或者情节严重,经查明后可能给予较重处罚的,不暂停相关营业违法行为将继续,不暂停相关营业可能影响违法事实的认定、采取其他措施又不足以保证查明等情形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责令其暂停相关营业。对经营者具有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屡查屡犯的等情形之一的,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从重处罚。
各酒店客房经营单位要对照提醒告诫事项有关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大对酒店住宿领域价格行为的巡查查力度和频次,通过12315网络平台等渠道及时受理社会举报投诉,对经提醒告诫仍然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引发负面舆情、损害旅游业发展和形象的违法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切实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
来源:绥化市场监管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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