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嘉成一直认为自己是幸运的,出生在北京丰台区,从小吃穿不愁,除了父母的悉心照顾,还有四个姐姐和一个兄长的陪伴。但岁月更迭,随着父母的陆续离世,六姐弟经营着自己的小家,往来不似曾经的密切,兄弟二人甚至因继承事宜走上了对簿公堂的道路。
这场纠纷的根源在于两套房屋。六姐弟的父母原本有一套房屋,因涉及拆迁,父母便加钱购买了北京丰台区的501号房屋和北京大兴区的803号房屋。母亲去世几年后,父亲于2008年临终前向子女表明,两套房屋将分给魏嘉成兄弟二人。因此时兄长魏林在坐牢,两套房屋便都登记于魏嘉成名下。魏嘉成本就有自己的小家,获得两套房屋的产权后也没有滥用,为了留存与父母的回忆,他甚至一直将房屋空置着。
十年后,魏林出狱不久便召集魏嘉成和四个姐姐开了一场家庭会议,要求过户501号房屋。兄弟二人在姐姐们的见证下签订了《兄弟协议》,魏嘉成和妻子同意将501号房屋过户到魏林名下。为了避免未来兄姐反悔,再起争议,魏嘉成当时提出,兄姐需配合办理公证手续,放弃对803号房屋的所有权后,再办理501号房屋的过户手续。该条件获得了兄姐的一致同意。
此后,魏嘉成等待了许久,也催促过多次,兄姐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辞办理公证手续,过户事宜也因此被搁置。
因案涉房屋本是遗产,遗产在未特别声明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23年,魏嘉成与妻子突然被魏林夫妇诉至法院。魏嘉成非常愤怒,他本就无意独占房屋,兄长不按约定办理公证手续在先,却不顾兄弟情谊起诉。但魏嘉成认为自己理由充分,便自信地参加了庭审。
一审过程中,法院认为案涉《兄弟协议》真实有效,故判决魏嘉成夫妇配合将501号房屋过户到魏林名下。
此判决意味着魏嘉成当初提出办理公证手续的要求变成了虚设,他和妻子不服这个结果,想要提起上诉。但经过多次咨询,此案上诉都不被看好。最终两人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积极接受委托,给他们带来了希望。律所根据案件难度指派了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於雪琴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仔细研究了一审判决书,发现办理公证手续虽是口头约定,但魏嘉成有完整录音,一审法院却仅凭《兄弟协议》作出判决,证明力较弱。另外,案涉《兄弟协议》本质是一份赠与合同,根据赠与的性质,这样的判决对魏嘉成夫妇并不公平。律师很快立足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提起上诉。
二审开庭前,虽然法官也对上诉结果不看好,但冠领律师并未放弃,坚持自己的判断,形成了缜密的代理思路。
二审中,魏林夫妇要求维持一审判决。冠领律师则指出魏林夫妇提交的证据达不到证明目的,一审法院忽视了办理公证手续的录音这份关键证据,认定事实不清。结合《兄弟协议》和录音可知,本案的赠与是附条件的赠与,如今公证的条件未成就,魏嘉成夫妇可以拒绝赠与。
此外,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今房屋并未过户,魏嘉成夫妇拥有任意撤销权,可以随时撤销赠与。而一审法院直接判决魏嘉成夫妇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对他们并不公平。
经过与法官的多次沟通,法官认可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裁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冠领律师的迎难而上,让这场不被看好的上诉收获了好结果,也为魏嘉成夫妇争取到了反败为胜的机会。此结果出乎魏嘉成夫妇的意料,他们想继续委托冠领律师代理重审。但律师认为此案毕竟是家庭纠纷,魏嘉成夫妇也并不想独占房屋,重审协商解决的机会更大,建议他们后续视情况决定是否委托。魏嘉成夫妇被冠领律师的专业和真诚所打动,特意赠送锦旗表达谢意。(文中除办案律师外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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