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德阳市委批准,德阳市纪委监委对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吴治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治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漠视损害群众利益,增加群众诉讼负担;执法犯法,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破产重整、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

吴治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德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德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治全开除党籍处分;由德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