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20世纪的裁员手段吗?怎么还有公司敢如此明目张胆地操作?”

一家公司给员工发出的一份“员工调岗通知书”。这份通知书的内容十分简单明了:一个名为李益平的工程师,被要求从原来的工程师岗位“调岗”到保安员,并且调岗后的薪资是每月2360元,恰好是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更为离谱的是,通知书中明确要求,员工必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工作交接,不然就会视为旷工,情节严重的直接视为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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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裁员方式简直是无耻至极,赤裸裸地逼迫员工离职,却又不直接开除,避免支付任何赔偿金。真的是把“体面”两个字踩在脚下了。

网友们可没给公司任何面子。有人直接嘲讽道:“公司是不是觉得保安比工程师的工作低级?不如直接调岗到打扫厕所?”有些网友更加愤怒,认为这家公司实在不讲人情,完全是为了让员工主动辞职,规避赔偿责任。

上海的网友直接指出:“这种做法简直是违法,根本不能允许。”他们还提到,上海的劳动仲裁速度比深圳快得多,15天就能调解,45天就能结案。而深圳的情况则完全不同。深圳的劳动仲裁排期至少需要两年,执行时最快三四年,且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企业可能早就倒闭了。所以,即便员工胜诉,裁员公司也能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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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这种“高效率裁员”手段,已经成为不少企业的惯常做法。它们依靠这一手段,用巧妙的方式逼迫员工离职,从而逃避裁员赔偿。然而,问题是,劳动者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反击,面对漫长的仲裁程序和无休止的等待,员工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甚至很多人一辈子都可能等不到公平的判决。

有网友说得对:“企业这种不择手段的做法,也反映出它们对员工的根本不尊重。”企业不再视员工为合作伙伴,而是将他们当作可替代的工具。当你被不公正对待时,唯一的选择就是尽量让自己迅速离开。裁员变成了“命令式”的通告,你无法选择,是接受这种不人道的安排,还是选择抗争却面对漫长无望的程序。

深圳市旭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从公司成立到现在,居然敢做出这种恶劣的行为,根本不顾法律风险和社会道德。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注册资本只有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名叫康星星,成立于2018年。典型的民营企业,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有资本玩弄员工,甚至连裁员时的“优雅”都不愿意保留,直白到令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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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越来越普遍,员工的权益却越来越难以保障。就业市场已经陷入了一种病态循环,企业利用各种手段逃避责任,员工也只能默默承受不公。

想想看,失业的阴影越来越大,工资越来越低,劳动者的底线到底在哪里?在很多行业里,员工的“底层”地位已经被彻底忽视。他们不再是劳动者,而是一个个可以随时被抛弃的工具。企业在强势地剪除不需要的“零件”时,却从未考虑过这些“零件”背后曾经付出的辛勤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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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家公司的“操作”,你是否也心生不安?这不是一个“案例”,而是一个警示信号。我们所面临的社会现状,正变得越来越冰冷和不公。即便我们在法律框架下有所依靠,但这些法律程序是否真能帮助普通劳动者伸张正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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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声明:内容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