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闽侯县上街镇榕桥村超山片区,朱大姐等3名果农,种植6年的约100棵果树于12月9日被疑是联丰片区10多名村民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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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因土地归属存在争议,果农未签承包合同便种植,此前多次调解无果,近期可能因其他因素激化矛盾引发砍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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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已由荷塘派出所受理,上街镇政府表示将确定土地所属片区,损失赔偿由其他部门处理,目前派出所未透露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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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看,无论土地争议结果如何,联丰片区村民私自砍伐果树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即使土地最终确属他们片区,也应通过合法途径,如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等,而不是采取暴力毁坏的方式。朱大姐等果农虽未签订承包合同,但对果树拥有事实上的财产权益,其合法财产应受法律保护。对于土地争议,应依据相关土地管理法规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相关部门进行确权裁定,以明确土地归属,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编审:苏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