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租借共享充电宝30分27秒,被按60分钟计费。因为商家规则是“使用时间不足30分钟,按照30分钟计费”。按此规则,即使超出1秒也按30分钟收费。这自然让广大消费者感到不爽。

商家当然爽了,且可理直气壮:我就是这规则,你可以不用;既然用,就要接受我的规则。其实,商家的规则应当服从市场规则。市场交易规则包含“公平、公开、公正,严禁欺行霸市”。“超出1秒按30分钟收费”显然对消费者不公平。公平规则来自双方沟通、协商、形成共识。但消费者是不确定的松散个体,无法与商家形成平衡力量来制定“公平、公正”的规则。

有人呼吁,商家应当自律,必须顾及而不是侵犯消费者的利益。殊不知,追逐更多利润是资本的本性,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商家的本能。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更难。众所周知,打电话“超过1秒按1分钟收费”的规则,亿万消费者质疑博弈了几十年,商家我行我素至今依旧。有人认为,市场竞争规则会改变现状。但实践已表明,市场竞争到一定程度总是形成几大头部商家,几个头部商家采用同样的逐利手段很容易形成默契。君不见,打电话“超过1秒按1分钟收费”,共享充电宝“超过1秒按30分钟收费”,两者何其相似。

所以,商家单方制定的“霸王规则”,必须通过立法执法和行政监管的“有形之手”来规范。既然消费者有了呼声,呼声即民声,民声即民生,中国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便应考虑“出手”。在计算机充分普及、互联网飞速发展、算力与日俱增的今天,打电话按秒计费究竟有何难?共享充电宝按分甚至按秒计费为何不可?执法需要依法;如果法律法规不健全,立法部门就要及时关注。问题暴露了,就要切实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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