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查办了一起涉税中介虚增成本偷逃税款的案件。
该案件主要是16家企业因为超低税负被当地税务察觉,从而发现该企业存在涉税违法事实,目前这16家企业补缴税、缴纳滞纳金、罚款共计1207万元。
一、16家企业税负异常
在2023年12月是,当地税务在进行数据分析时,发现一家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的税负率远低于行业的正常水平,并且同15家涉税中间企业存在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况,而且开票地址高度集中。
因此当地风险部门认为这些企业存在虚开发票、虚列成本偷逃税款等问题,遂发送信息给了稽查局。
二、大数据下,企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通过对16家企业的税务登记信息开展网格化综合分析,最开始发现风险的企业法人,同时还是其他9家中介企业的法人,而这9家的财务人员,又在其他6家中介企业任职。
而且这几家企业,一年的开票额度均在160万元上下波动,季度开票不超过45万,符合当年免征增值税优惠。
而在2022年4月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后,其中5户企业年开票金额在469万元上下,均未超过500万,也享受了免税政策。
经查,自成立以来,16户企业累计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达5713.82万元。从企业经营成本信息看,企业进项发票金额仅有285.75万元,所得税税负率却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021年所得税税负率平均为0.11%,2022年平均为0.29%,税负比例严重失衡。
三、开票地址相同、人员交叉任职,是否有虚开发票的嫌疑?
在调取了涉案企业账簿凭证、合同等财务核算资料,并核查了企业的开票资料后,发现涉案中介企业与下游受票企业之间的融资中介服务业务属实,企业票流、业务流、资金流“三流”均真实无异常。涉案中介企业不存在虚开发票违法行为。
但后又仔细核查了企业的成本费用支出方面,除人工、办公设备支出等,发现企业存在大量未取得凭证的税前列支费用,金额高达4200多万元。
三、成功查处企业成本兑水
检查组对案件核查流程、证据,以及企业成本支出等情况再次进行了梳理和仔细核算。最终确认,检查期内,16户涉案中介企业通过将未取得合法凭证的支出列入成本费用,共少缴税款733万多元。
针对企业违法事实,第三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07万元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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