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发布2025年工商业分时电价公告。
此次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为工商业用户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以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不含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各类分摊损益等其他电价部分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不满1千伏代理购电用户计量装置已具备动态调整条件,自2025年1月1日起与高压工商业用户执行相同分时时段。
公告显示,分时电价浮动比例为高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70%、尖峰时段上浮100%、深谷时段下浮90%。
分时电价执行时段如下:
1月至2月、12月
谷时段为2:00至6:00、10:00至15:00,其中,深谷时段为11:00至14:00。
峰时段为7:00至9:00、16:00至21:00,其中,尖峰时段为16:00至19:00。
峰谷时段外其他时段为平时段。
3月至5月
谷时段为10:00至15:00,其中,深谷时段为11:00至14:00。
峰时段为17:00至22:00,其中,尖峰时段为17:00至20:00。
峰谷时段外其他时段为平时段。
6月
谷时段为7:00至12:00。
峰时段为16:00至23:00,其中,尖峰时段为17:00至22:00。
峰谷时段外其他时段为平时段。
7月至8月
谷时段为1:00至6:00。
峰时段为16:00至23:00,其中,尖峰时段为17:00至22:00。
峰谷时段外其他时段为平时段。
9月至11月
谷时段为10:00至15:00,其中,深谷时段为11:00至14:00。
峰时段为16:00至21:00,其中,尖峰时段为17:00至19:00。
峰谷时段外其他时段为平时段。
公告中说,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以及农业生产用电,除低谷时段23:00-7:00外,其余峰谷时段按工商业峰谷时段执行。
来源: 大众日报、国网山东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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