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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周文玖,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史学理论与中国史学史研究,代表作有《史家、史著与史学 : 中国史学史探研》《中国史学史学科的产生和发展》《因革之变:关于历史本体、史学、史家的探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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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6期,第152-1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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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朱希祖与《清史稿》有很深的关系。他于1914年清史馆开馆时即被聘为协修,参与讨论清史编撰的体例问题,其意见多被采纳,后因袁世凯称帝主动请辞,退出了《清史稿》的编撰。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令故宫博物院接管清史馆,朱希祖被故宫博物院委任为审查委员会主任对《清史稿》进行审查。朱希祖审查的主要宗旨是寻找《清史稿》的疏漏,纠正其谬误。他制定了《审查条例》,与其他学者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学生分工合作,发现《清史稿》错误数百条。然而故宫博物院委托审查的真实目的在于查禁《清史稿》,朱氏的审查在于纠谬和完善,以解禁《清史稿》。1940年,朱希祖负责筹备国史馆,再次审查《清史稿》,仍以纠谬和修正为宗旨,以便将来发行和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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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朱希祖;《清史稿》;协修;审查;国史馆

《清史稿》是1914年3月设立的清史馆历时13年的产物。它仓促成稿,命运多舛,甫一出版即遭民国政府查禁,长期未得解禁发行。朱希祖与《清史稿》渊源关系颇深,《清史稿》从纂修阶段到查禁阶段,他都有所参与。发掘和梳理朱希祖与《清史稿》的关系,既是朱希祖研究的需要,亦有益于《清史稿》撰述和出版史研究的深入。

清史馆协修

民国三年(1914)春,北京政府国务会议通过决议:请特设清史馆,由大总统延聘专员,分任编纂,总期元丰史院,肇启宏规,贞观遗风,备登实录,以与往代二十四史,同昭垂鉴于无穷。袁世凯遂于3月9日发布大总统令:“应即准如所请,设置清史馆,延聘通儒,分任编纂,踵二十四史沿袭之旧例,成二百余年传信之专书。”馆长赵尔巽是袁世凯亲自聘请的,9月1日正式开馆,馆址位于故宫东华门内原清国史馆和会典馆馆址,有房子100多间,库房1座。模仿历代史馆建制,设立了总纂、纂修、协修、提调、校勘、收掌等。延聘这些职位不是一次聘齐的,其间经历了较长时间。据朱希祖长女朱倩日记:“九月,清史馆长赵尔巽聘家君为协修。”这说明,朱希祖是第一批被清史馆延聘的史馆人员。清史馆与清朝设立的明史馆有很大不同,那就是组织松散,所聘人员不必到清史馆签到上班,也没有严格的考核任务。此时,朱希祖任北京大学教授。

从朱师辄《清史述闻》所列的“清史馆职名”看,不论是“正本清史馆职名”,还是“伪本清史馆职名”,“协修”名单里都有朱希祖。

清史馆开馆首要的工作是讨论编撰体例。金梁说:“开馆之初,首商义例,馆内外同人如于君式枚、梁君启超、吴君士鉴、吴君廷燮、姚君永朴、缪君荃孙、陶君葆廉、金君兆蕃、朱君希祖、袁君励准、王君桐龄等皆多建议,参酌众见,后乃议用《明史》体裁略加变通。”金梁说到的吴廷燮、姚永朴、袁励准、王桐龄的建议未见著录,朱师辄《清史述闻》中除收录了朱希祖的《拟清史宜先修志表而后纪传议》,还有:

于式枚、缪荃孙、秦树声、吴士鉴、杨钟羲、陶葆廉《谨拟开馆办法九条》

梁启超《清史商例》第一书、第二书

金兆蕃《拟修清史略例》

吴士鉴《陈纂修体例》

袁嘉谷、陈敬第《陈清史凡例商榷》

张宗祥《陈纂清史管见数则》

刘树屏《陈述“邦交志”意见书》

卢彤《条陈征集书籍及分类纂修办法》

对于这些建议,朱师辄评论道:“以上所陈固多馆内之人,亦间有在馆外者,于氏式枚等六人所上,闻其稿大半为于氏及缪荃孙手笔为多,故吴士鉴虽附名,复另有所陈。各家所上史例多数偏于旧史体裁,独梁启超建议颇偏重创新史体裁,众以清史为结束旧史之时,不妨依据旧史稍广类目,乃由于晦若答梁任公修史商例一文,故馆中所采以于氏九条为主,而参取各家所长以补之,大体近法《明史》而稍有变通,此其大概也。”于晦若就是于式枚。也就是说,于式枚对梁启超的建议进行了回应,即他作的《修史商例按语》。可见,于式枚、缪荃孙等人的建议对制定《清史稿》编纂体例起了主导作用。朱师辄在清史馆时间较长,特别是后期,深度参与了清史馆的组织协调工作,他关于《清史稿》采纳体例的评论符合实际。

朱希祖的《拟清史宜先修志表而后纪传议》从其题目就可知其主张。他认为表、志比纪、传更加重要,表、志作好了,作纪、传就容易了。他说:“纪、表、志、传,史之四科,其来久矣,然作史之难莫难于表、志。”“夫有志、表,而后纪、传之详略去取乃可定。”“急为纪、传恐无足观览。惟先成志、表,徐图纪、传,既不戾乎次叙,又或少谬是非,且史之职固在臧往知来,不专在褒善贬恶也。”这个建议并不孤立,张宗祥也有这个想法,多年之后张宗祥在为朱师辄《清史述闻》作序时说,“四十年前清史设馆时,邀予为名誉协修,遂编‘清史目录’一种送馆,且言先修志、表,再撰本纪,而后及于列传”。朱希祖还拟出志十八、表十四,说明各志、各表之源流以及清史设置该志、该表之缘由。将他拟的志、表与《清史稿》的志、表相比较,可以看出,《清史稿》吸收了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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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希祖提出的18个志目,被《清史稿》采纳了14个。他提出但没有被采纳的“度支志”“八旗志”“蕃服志”“宗教志”,其实也是修撰清史需重视的。如他在阐述设立“度支志”的理由时说:“自魏文帝创设度支尚书专掌军国支计,晋、宋迄隋、唐咸因之,清季改户部为度支,其名旧矣。班志‘食货’本于‘平准’,循名责实,农工商所出曰食货,军国支计不能该也,况清代事繁于昔乎?宜分农工商部所属事立‘食货志’,而以赋税、课厘、国产、官产所入,俸给、饷糈、国债、赔款所出,别为‘度支志’。”也就是说,食货志不足以涵盖军国收支问题,尤其是清朝,应特别列出。在梁启超所列的志目中,也包含这个内容,梁启超称作“国用志”。八旗是清代的特制,户口、秀女、恤赏、教育、考选、刑法、婚姻,事事与汉人不同,“不营生计,坐享饷糈,主客虽错处而觏画若鸿沟”,这种特别的制度现象应该单独记述。他拟的十四表,被采纳的有十个。而没有被采纳的《后妃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表》《税务司表》《属国表》也都是根据清代的历史实际设定的。其中《后妃表》《属国表》,在梁启超的上书中也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税务司都是晚清出现的新机构,是晚清政治、外交、外贸屈辱的突出反映,“感慨有足志者”,“定制总税务司一人,掌各海关征收税课之事,以洋员充,各关税务司亦然,财政由外人代绾,亦一代典要”。

讨论清史体例时,章太炎在北京遭袁世凯软禁,朱希祖与其他章门弟子常到太炎软禁处探望。朱倩日记说朱氏“乃与先生(按指章太炎)商榷史例,颇以总纂缪荃孙例为非”。这说明朱希祖提出的志表类目,很可能与章太炎商讨过并得到其同意。

关于《清史稿》体例,张宗祥说:“馆中集会数次,言人人殊,而大体不甚相霄壤。”由于没有足够的资料,尚不能证实朱希祖是否参加了这些集会。但可以看出,《清史稿》体例还是“以多数人建议为基础”的,这也是《清史稿》有其可取之所在。当然,《清史稿》体例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正如邹爱莲的评论:“由于主持体例制定的人,多是清朝遗老和旧学出身之人,在传统史学支配下,许多有价值的建议他们认为‘不合义理’而未采纳,而一些封建陈旧的内容却仍被纳了进来。”因此,《清史稿》“有的例目取舍不当”。

编撰体例确立后,朱希祖负责的是《选举志》。金梁《清史稿校刻记》说:“‘选举’为张君启后、朱君希祖、袁君励准等分稿,张君书云复辑。”也就是说,选举志是张启后、朱希祖、袁励准分撰,最后由张书云编辑而成。朱希祖写的是《选举志》中的“封荫”,朱师辄说:“(朱希祖)曾撰‘选举志·封荫’一卷。”但朱希祖在致邵翼如的信中说:“清史馆初设,希祖亦尝滥厕协修之列,其后袁世凯称帝,欲全罗馆员于硕学通儒榜以备劝进,二三人不允,皆立即被斥而去。希祖辞职,故于清史中未尝留只字。”其实,朱希祖是交了《选举志·封荫》一卷的,《清史稿》的原稿后来转移到了台湾,藏于台湾故宫博物院。台湾故宫博物院原院长冯明珠说:“本院所藏‘史馆档’包括清国史馆档与清史馆档,本书选载的是《清史稿》未刊本。这些稿本是清史馆前后百余位纂修,经历了十三四年的努力成果,内容与数量都十分丰富,以本院所藏论,有《清史稿》的初纂本、复纂本与定本;有不同纂修人撰写的同一类史稿;有纂修前的史料长编;也有未被《清史稿》参用的稿本。”有学者在台湾发现了朱希祖作的《选举志·封荫》一卷,与《清史稿》(中华书局点校本1977年版)进行比对,“发现二者行文的句子虽不尽相同,但主体线索一致,大体可以推测,张启后在撰写或张书云在补辑时,很可能参考了朱希祖的稿子”。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朱希祖离开清史馆,有辞职和被辞退两种说法。哪种说法对呢?有必要在此做一讨论。朱希祖本人及其女儿朱倩的日记说是辞职,张尔岐说是被辞退。朱希祖给邵翼如的信中提到袁世凯称帝时,设“硕学通儒榜”,有不允者,立即被斥而去,希祖辞职。对“辞职”说得比较笼统。而其女儿朱倩的日记则记得更加详细,可为其作注解。朱倩说:“四年冬帝制议起,政府欲罗致名士,使为己用,不持异议,特于议会中设硕学通儒一格。而清史馆中延请十人,其时家君与张先生(张书云,字卿五)皆在其列。首倡抗议不就之议。赵世骏、蓝钰二先生尤烈,竟辞馆职而去,而吴廷燮、秦树声、邓邦述、夏孙桐、顾瑗、金兆丰六人或为纂修或为协修,竟腼然就之。其后西南义师起,帝制歇,帝制党人咸罢斥,思欲藏身史馆,于是家君首上书馆长辞职,以为史者,首以诛绝贰臣为职,今若以赵孟頫、钱谦益辈任之,必颠倒是非,何足为伍,遂谢史职。”1401-1402这则日记说明,1915年,袁世凯在称帝准备阶段,设立硕学通儒时,清史馆中有十人在列,但有四人(朱希祖、张书云、赵世骏、蓝钰)表示不就,其中赵世骏、蓝钰反对激烈,还为此辞去史馆职。帝制失败后,赞成帝制的人受到罢斥,但那些赞成帝制的遗老们仍然赖在史馆,朱希祖不愿与他们为伍,于是向馆长赵尔巽提出辞呈,时间是1916年。但在张尔岐的《〈清史稿〉纂修之经过》后所附的《清史馆馆员名录》,却这样写道:“协修朱希祖逖先后辞退。”朱希祖及其女儿的文字与张尔岐的说法,讲的虽然是一回事,即朱希祖离开了清史馆,但具体情形却不同,前者是主动辞职,后者是被开除。张尔岐的说法只是馆员名单的注脚,并不详实。站在清史馆遗老的立场,若对朱希祖提出辞职不满的话,自然就可定为“辞退”了。可信的说法,应该是朱希祖在帝制失败后主动请辞的。

朱希祖被《清史馆》聘为协修之初,心情颇为复杂。他对聘用的人员多为前清遗老非常不满,并不十分乐意接受此职,“时有辞职”之意。他一生以万斯同自况。1917年11月9日,他写下了这样的诗句:“梨洲蹈海滨,季野隐冀北。一任彭朱辈,鸿博倾全国。”这里以梨洲比作章太炎,季野则比作他自己。“梨洲蹈海滨”是说章太炎受到袁世凯数年软禁后,回到了上海。这首诗抒发了他的愤懑,也反映了他参与清史编纂的复杂心境。

故宫博物院审查《清史稿》委员会主任

《清史稿》从开始修纂到全部刊印出来,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自(1914年9月)开馆至1920年,是为编纂初稿阶段。此阶段初期,经费充裕,成稿也多。1917年,夏张勋复辟,史馆闭馆数月,后恢复,经费大减,馆内人员散去大半,但初稿略具。第二阶段自1920年3月至1926年秋,整理收束史稿,也就是统稿阶段。第三阶段自1926年9月至1928年5月为聚稿刊行阶段。1926年秋,全稿基本齐备,馆长赵尔巽已年老体衰,很想尽快结束编纂工作,并向军阀张作霖、张宗昌筹款,考虑发行。馆中有不同意者,认为错漏矛盾处尚多,未经总阅审定,不便即行刊印,后商定为三年终审定稿。然仅过了半年,也就是1927年8月,赵尔巽病中尤急不可待,突然提出全稿立即付印,并作发刊词:“本应详审修正,以冀减少疵纇,奈以时事之艰虞,学说之庞杂,尔巽年齿之迟暮,再多慎重,恐不及待,于是于万不获已之时,乃有发刊《清史稿》之举。”9月,赵尔巽病逝,柯劭忞代馆长,刊印实施。《清史稿》536卷:1927年12月,印出50册;其余的81册到1928年5月全部印出。整部《清史稿》共131册,当时印了1100部。《清史稿》仓促印行,赵尔巽身体状况堪忧固然是一因,北伐军即将打到北京也是一因。北伐军是1928年6月9日和平开进北京的,此后改北京为北平特别市,南北统一。

1928年6月20日,南京中央政治会议决议,故宫博物院隶属于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派遣时任农矿部部长的易培基负责办理北平故宫博物院的接收手续。易培基因为工作原因暂时不能赴任,派了李宗侗负责具体接收工作。李宗侗是易培基的女婿,还是故宫接收委员会委员长李石曾的侄子。后李宗侗任故宫博物院秘书长。南京国民政府令故宫博物院接管清史馆,并选任马衡、俞同奎、吴瀛、沈兼士、萧瑜为接收委员。故宫博物院邀请原清史馆协修朱师辄帮助清点清史馆馆藏,发现金梁不仅运走了400部《清史稿》,而且对原稿作了私自修改。经与原馆长柯劭忞等商议,朱师辄负责将金梁改动处择其重要者抽换重印,这就是有别于金梁运到关外的“关内本”。运到关外的400部被称作“关外本”。此后,故宫博物院对《清史稿》及其相关资料加强了保护措施。

《清史稿》在第三个阶段经费紧张,欠馆员薪水很多。赵尔巽在世时,曾商定《清史稿》刊印后发售,所得款项偿还所欠薪水。当时,亦有不少机构预订了《清史稿》,付了定金,第一批印出的50册,第二批印出的30册已被订购者取走。清史馆被故宫博物院接收后,发售《清史稿》第三批51册就由故宫博物院决定了。朱师辄与清史馆接收委员就史稿发售问题开会,五位接收委员中有四位同意发售,只有吴瀛认为《清史稿》“恐与民国多有抵触,当请示政府”。这样,继续发售之事就没有进行。稍后,故宫博物院就决定对《清史稿》进行审查。1928年11月24日,马衡、吴瀛等邀请朱希祖、陈垣等学者到故宫开审查会议。会议认为,“清史内容,劣点极多,违背修史主旨,其挂一漏万之处,不胜枚举,如复辟等等重要事件,概未记载”,决定由各审查员负责审查,并推选朱希祖主任其事,“限定三月后审查完竣,再行呈报中央云”。当时朱希祖从北大辞职,任清华大学教授,1928年11月30日的《国立清华大学校刊》也作出了类似报道:“历史学系教授朱希祖被推为审查清史主任,十一月二十四日组织召开审查会,到会者有朱希祖、李宗侗、钱玄同、吴承仕、周作人、张继、陈垣、刘半农、马裕藻、叶瀚、袁同礼及故宫委员数人。由各审查员就清史研究存在问题负责审查,限定三个月后审查完成呈报中央。”

从已出版的《朱希祖日记》及朱希祖后人所披露的相关书信、审查笔记等,可以看出当时的审查情形以及朱希祖的组织作用。

首先,朱希祖制定了《审查〈清史稿〉重要条例》:

清季优待条件及复辟事实与人物载否?

割地赔款之数目及负责人物载否?

清季缔结不平等条约各方面负责人物载否?

清季拳匪之详情载否?

清季所借国债载否(失治外法权、失关税管理权)?

欧美、日本输入新学载否?

又清初社党势力消长载否?清代史狱、文字狱载否?

乾隆禁毁忌讳之书之因果载否?清代会党始末载否?

清季保皇、革命两党争载否?

又有《审查条例》六项:

一、书法荒谬;二、史材脱漏(有意的:如不载优待条件及复辟事,又有南明事仅补《明史》;无识的:如各种档案及外国材料);三、人物滥载(徇情:如撰者之家族及同乡;无识:无鉴别力不知重与要之所在);四、志传失真(如各新政志不能述其所关之巨;如《姚鼐传》仅载其选诗而不载其选文及成派);五、事实错误;六、文理晦谬(不通、晦涩)。

从上面的审查条例可见,审查主要是从批评的角度出发,寻其疏漏,纠其谬误。现存的《朱希祖日记》1928年日记遗失,1929年只有1月、2月、3月(至3月25日止)。从存下来的日记看,朱希祖负责的对《清史稿》之审查基本上是纠谬,而且主要是史实问题,如遗漏、错误等方面,至于政治观点的反动,史论是否公正,不是朱希祖关注的重点。

其次,当时审查作了工作分配。朱希祖后人家藏《审查清史稿札记》,内有分工记录:

叶瀚,负责光绪、宣统本纪及其时列传,又艺术传

钱玄同,负责儒林传,太祖、太宗、世祖本纪

马裕藻,负责文苑传,圣祖、世宗、高宗本纪

刘复,负责乐志

周作人,负责列传吴景洲,负责列传袁同礼,邦交志

朱希祖,总阅全部

李宗侗,负责本纪、表

朱希祖女儿朱倓的日记也表明,当时朱希祖采用的是分工合作的方式对《清史稿》进行审查。朱倓写道:“阅《清史稿》之大概分类。此书为纪传体,错误甚多。清季之割地赔款之事、复辟之事、西洋文化之输入、维新、康有为之变法、戊戌政变及与各国所缔结之不平等条约、关税之不自主原由皆隐而不言。而无关紧要之事,则言之不绝,且常有错误。又对于武昌起义,中华民国之成立,皆视为暴乱,甚不合于今日之国民党党义。故历史博物馆及古物保管委员会委员主张检查纠正,前日已开会,请父为主任,总其事云。今日《清史稿》才送来。故父开始着手云,并拟请史学家帮助云。”

《朱希祖日记》的记述则表明,除了分给上述专家,朱希祖还让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学生参与了审阅。一是让学生做一些事务性的工作,如把要审查的《清史稿》分送至审查委员手中。《朱希祖日记》1929年1月3日:“至团城见齐彦衡,请其速送《清史稿》至各审查员处,因余去岁十二月初被举为故宫博物院审查《清史稿》主任也。”

二是让学生参与审查。傅振伦作为朱希祖指导的研究生参与了审查工作,他晚年回忆说:“故宫博物院组织委员会,从事审查《清史稿》,主其事者为北京大学史学系主任兼故宫文献馆专门委员朱希祖。时北大尚未复校复课,我即协助审稿,嗣整理札记,写成报告书,兼提出其书的优点和缺点、错误。”除傅振伦外,还有一些学生参加。朱希祖1929年1月7日日记:“午后,至北京大学东斋宿舍,考察史学系学生审查《清史稿》事。人数虽不多,然略有成绩。”傅振伦晚年的回忆也有矛盾,一则说北大复校,一则说北大尚未复校复课。实则北大在张作霖占据北京期间,处于被改编状态,后实行大学区制,北京大学被改为北大学院。北京大学师生一直进行恢复校名的斗争,朱希祖于1927年8月从北大辞职改就清华大学、辅仁大学教授就是这个原因。审查《清史稿》时,他还任清华大学教授,但与北大联系密切,故委托北大学生协助审查(他在日记中也写“北京大学”,而不写“北大学院”)。清华大学的学生也有参与。朱希祖在1929年2月5日日记中写道:“阅《清史稿》林则徐等传数篇,摘录与鸦片战争有关系之文武官员姓氏数十人,以备交与清华大学史学会会员,分至各图书馆调查其著述。”也就是说,他让清华大学的学生参与了核查资料。当时清华大学的学生罗香林还为审查之事给朱希祖写了书面意见:

逷先夫子:

寄上《拟于〈清史稿〉补〈华侨志〉说明》一篇,请斧正!

《清史稿》于侨务交涉在《邦交志》。日本、和兰、秘鲁、巴西、墨西哥、日斯巴尼亚诸条中,略有记述,粗漏纰缪,无有益处。诚以华侨事迹繁,非有专篇,不能详究也。谨此并请教安。

学生罗香林敬上

四月十日

另外,朱希祖还请未在审查分工名单上的学者参与审查。从其日记看,这类人士有陈寅恪、常福元。这期间,他与陈寅恪接触多,陈寅恪发表了一些意见。朱倓日记1928年12月1日:“五时许,清华大学研究院导师陈应曲(陈寅恪)先生来访父,因欲阅《清史稿》事而来也,并发见撰《清史稿》作弊之事,如柯劭忞作列传时竟将其父无关紧要之人亦列入。凡稍认识者必强为列于优等,是其缺点。”朱希祖1929年3月25日日记:“回家阅《清史稿·文苑传》清初诸家,于施闰章摘出迷信语二条。午后二时半北大授课二小时。傍晚至陈寅恪君处谈清史审查事,陈君亦有纠谬十余条,尚拟再审。回家晚餐后仍审查《清史稿·邦交志·俄罗斯》篇。”朱氏后人藏有陈寅恪写给朱希祖的信,信的内容表明,朱希祖委托他审查的有《高宗本纪》《蕃部·西藏传》《恭亲王奕列传》《肃顺传》《交聘年表》《邦交志》。

常福元在天文、历算方面造诣深厚,朱希祖请他阅了《天文志》《时宪志》。朱希祖1929年2月13日日记云:“早餐后,常伯琦先生来还《清史稿》中《天文志》《时宪志》。因日前请其审查,颇多指摘签注。伯琦名福元,江苏江宁人,明常遇春之裔,北清水师学堂毕业生,其长于天文历算……前为北京观象台台长,年五十。”

朱希祖的次女朱倓在家也帮助他查阅资料。以下摘引其数则日记,可见父女协作之情形:

1928年12月2日日记:“灯下与父查《清史稿·儒林传》之著作与《艺文志》对照,将其不同之点笔录之,异日为《艺文志》之勘误。”

1928年12月10日日记:“上午代父写故宫博物院信,商议《清史稿》之事。下午对照《清史稿·儒林传》之著作与《艺文志》之异同。”

1928年12月29日:“灯下,与父同阅《清史稿》中之《和珅列传》,并与《清史列传》对照。”

在朱希祖1929年仅存的三个月的日记中,记录审查《清史稿》的有29条,基本上属于查找问题。但也有对《清史稿》予以称赞的。如1929年2月13日日记:“灯下阅《清史稿》阿哈出等传一卷。此卷系金兆蕃先生作,颇佳。”很有意思的是,在审查《清史稿》期间,金兆蕃给别人写过一封信,并请其转给朱希祖,其中说道:“《清史稿》设会审查,逖先兄为主任。会中议论如何,可得闻否?弟所编次者为列传一至一百廿六,年代较远,或不致发生何等问题。其中错误脱漏,□已领到稿本,自己检查,已得不少,印误更多……”显然,金兆蕃心里有所不安,向别人打探消息,担心被扣上反对民国的帽子。

故宫博物院审查《清史稿》的期限是三个月,从1928年11月24日开会,按照规定,审查结束时间应该是1929年2月24日,从《朱希祖日记》看,到规定的时间,审查并没有结束,或者说朱希祖尚未提供一个审查报告。大概故宫博物院也催过朱希祖,《朱希祖日记》1929年3月18日云:“阅《清史稿·列传论》。午后又阅《列传论》。灯下写答故宫博物院催缴《清史稿》审查稿信件。仍阅《列传论》,并摘其谬。”朱希祖的“答故宫博物院催缴《清史稿》审查稿信件”大概是希望推迟审查结束时间。其后的日记有整理审查条文、整理清史笔记的记录。如1929年3月21日日记:“回家阅《清史稿》,整理前次审查条文。”1929年3月23日日记:“回家整理审查清史笔记。午后一时半至师大授课二小时。回家仍整理清史笔记。”因朱希祖3月26日之后的日记遗失,后面的审查情况不甚清楚。但到1929年4月12日,朱希祖仍然没有提交审查报告。这天他写给张元济的信中说:“因故宫博物院委员会委员有不满意于稿中之书法叙论对于革命党有不敬之辞,欲扣留不准发行,乃召集北平学界十六人,中有委员五人,议决发行与否。希祖当时主张发行,惟略事审查其不妥及重要遗漏之处,群多赞成此说,不料即以总汇之责加诸吾身,惟校课繁忙,学殖浅陋,实难当此重任,《清史稿》共一百三十一册,五百三十六卷,校勘既不精,脱误无从校补,披览数月,时作时辍,虽略有所得,而分任各家尚未交稿,且实际交稿者不过三四人,亦仅能审一小部分,故所得必不能满众望,将来拟将书法叙论之谬戾、重大事实之遗漏及错误分为三部,各举大凡,略举类例,作为报告书,聊以塞债,盖此事本以塞不欲发行者之口,非欲为此未完备之稿作纠谬也。”信中说将来作报告书,聊以塞债,说明报告书没有写出来,之所以没有写出来大概是由于“分任各家”大都为兼职、学校上课等因素,不能集中审查,实际交稿者不过三四人。常福元、陈寅恪回复朱希祖的时间分别是1929年2月13日和3月28日,而周作人回复朱希祖审查结果则是在1929年8月2日。回复信函如下:

逷先兄:久不相见,为念,想必兴居佳盛。关于《清史稿》事,别写一正式报告寄奉,以便结束,祈查阅为荷,匆匆不尽,

顺请近安!

弟作人启

八月二日

启者,关于审查《清史稿》工作,鄙人担任列传一部分,计共十九本,现已阅讫。查其中尚无甚悖谬之处,除将原书十九本缴还故宫博物院外,特将审查结果奉闻。

专此上逖(逷)先先生台鉴

周作人启

八月二日

朱希祖对《清史稿》的态度从一开始就与故宫博物院委员会中有些人士有分歧。有的人“不满意于稿中之书法叙论对于革命党有不敬之辞,欲扣留不准发行”;而朱希祖则“当时主张发行,惟略事审查其不妥及重要遗漏之处”。所以,同样是对《清史稿》进行纠谬,但目的却截然相反。

1929年底,故宫博物院向国民政府行政院呈请严禁《清史稿》发行文,列举《清史稿》“计反革命、反民国、藐视先烈、体例不合、简陋错误等十有九项”,《清史稿》被查禁,不许发行。

对于这个结果,朱希祖在1930年2月7日致张元济的信中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清史稿》事颇多内幕,其始因馆员索欠薪须售史稿以偿,故借审查之名以相拒,其实审查不过托辞耳。希祖等二三人颇有纠误数百条,屡催开会报告,而故宫博物院竟置之不理。其后因赵尔巽家上呈国府催售《清史稿》,偿还赵氏印刷费二万元,于是故宫博物院秘书长李宗侗以‘反革命’三字禁止《清史稿》之发行,报上发表之审查报告十余条,即复呈国府之文,皆系李君一人所为,希祖等实未预闻。且希祖派为审查员,实非国府所派,系集合故宫博物院专门委员分任其事,而群推希祖为主任,此事李君实不赞成,故早无形消灭。此次一人单独发表,不开会通过,其私衷益昭然矣。”由这封信可知,朱希祖等人在故宫博物院向国民政府行政院呈文前已写有纠谬报告,这就是他说的“颇有纠误数百条,屡催开会报告”,但故宫博物院置之不理。最后以易培基的名义上呈国府之文,系李宗侗一人所为,朱希祖没有参与,也根本不知晓。对于朱希祖说的“呈国府之文,皆系李宗侗一人所为”,李宗侗晚年的回忆似乎能够证实。李宗侗说:“故宫博物院同人名义上担任审查《清史稿》,而实际上无人负责,到了民十八年国民政府又数次电责催办,院中无法,只好由我这秘书长担任,费半月之力翻阅《清史稿》全书,找出十九条证据呈上。”但李宗侗说的“实际上无人负责”,与事实不符,由上文可知,朱希祖组织学者、学生做了许多工作。李宗侗呈文中所列举的十九条,很可能有些是从朱希祖等人所提供的报告中摘取的。傅振伦回忆说:“1928年北大复校(按:应是北京大学师生开展复校运动),6月28日易培基接收故宫及清史馆,由朱先生审查前清遗老所编成的《清史稿》,先生交我协助审查,三月之间我写成审查报告,论次其优缺点,其中有反民国、藐视先烈、体例不合、简陋错误者19项,国府乃颁为禁书,不准发行。”这里,傅振伦似乎把自己作为呈文的作者了。李宗侗写的呈文是不是在傅振伦写的审查报告(此报告与上文提到的朱希祖所云“纠误数百条,屡催开会报告”之报告应是同一个,傅振伦系朱希祖弟子,朱希祖很可能委托他进行汇总整理)的基础上提炼的或吸收了该审查报告?值得存疑。

朱希祖后来在致邵翼如的信中又说,《清史稿》遭查禁,“实因一二大员,不为其先德立传,或立传而不惬意,故遭禁锢。”这里的“一二大员”,是指谭延闿、李石曾。一是《清史稿》未为时为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的谭延闿之父谭钟麟立传;一是李石曾之父《李鸿藻传》写得不佳。他们都对《清史稿》很不满。李宗侗在回忆中对此是否定的。他说:“有需特别声明者,当时外边传说以为查禁《清史稿》,出自谭院长,而其私心以为不为其父谭总督立传的缘故。普通总督非有大过失,鲜不为立传者。而对谭父竟如此,亦一奇事也。但谭院长亦未向人言之,而故宫同人亦未闻之,与此提案绝无关连则可知矣。”现有材料说明,李宗侗的说法有违客观,有为谭延闿回护之嫌。谭延闿确实对《清史稿》很不满,而且在国务会议上坚决主张对《清史稿》进行查禁,说:“《清史稿》我曾看过一次,内容很不好,比二十四史恶劣得多了。”他在日记中写道:“翻《清史稿》,乃无先公而有贻蔼人,始知蔼人丙寅已逝,可哀。余皆请托情面滥厕者,如张振卿之类,可叹,宜易寅村之请禁不隽出也。”故宫博物院呈文请禁《清史稿》,正合谭延闿之意。行政院次日就议决禁止发行,不能说与谭延闿的私心无关。

当然,《清史稿》在那时被查禁大概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对此,清史专家王钟翰评论道:“查禁之原动力,或谓出于李石曾,或谓出于谭组庵(延闿)。一则因李石曾之父《李鸿藻传》为不佳;一则因谭延闿之父谭钟麟未予立传。其实亦不尽然,必究其因素,无非南北互争,内外相倾,彼此结合而成之耳。不得谓李、谭二人之私心而遭禁锢之灾也。”王钟翰的认识,跳出了个人的因素,认为还有当时政治的背景,这是正确的,但他也没有否认朱希祖作为亲历者的断言。

筹建国史馆并再次审阅《清史稿》

《清史稿》被查禁,当时学界就有不同意见,著名清史专家孟森表示反对,呼吁政府对《清史稿》解禁。容庚也发表文章《〈清史稿〉解禁议》《为检校〈清史稿〉者进一解》。这期间,故宫博物院围绕是否把《清史稿》及其相关资料迁至南京与国民政府明争暗斗。最后达成妥协,故宫博物院把《清史稿》及清史馆重复书籍先行运南京。以后行政院聘吴宗慈检校,拟勘正编定,附于原书,再行解禁,但没有实施。全面抗战爆发后,《清史稿》的禁令虽然形同空文,不受重视,但国民政府也没有明令取消之。

1939年12月,国民政府通过了国民党中执会五届六次全体会议“设立国史馆筹备处”的决议。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在会上提出,《清史稿》“内容纰缪很多,亦多诬诟”,应该把勘正该书的工作也交于国史馆筹备委员会,将其“不合之处签注出来,以备删除”。

1940年2月,朱希祖以总干事的身份负责筹备国史馆。大概是为了贯彻林森的指示,国史馆筹备委员会将审查和修订《清史稿》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朱希祖亲自审查《德宗本纪》和《宣统本纪》,“举其纰缪”,“指导朱焕尧等摘录《清史稿·德宗本纪》《宣统皇帝本纪》中书法之谬者数十条,以备纠正”。这段时间的朱希祖日记表明,朱氏主持重新审查《清史稿》的工作一直持续到他离开国史馆筹备委员会。这次审查还是以纠谬和修正为主要工作任务。他在1940年9月12日日记写道:“朱焕尧自白沙回,借得国立编译馆《清史稿》列传部分,内缺藩封等丛传十册,然合之前所借得之中山文化教育馆所藏史稿本纪、志、表七十册,则纠正纰缪之举,已可开始进行。川东师范图书馆藏有中华书局出版之《清史列传》可借参考。此书闻于二十五年亦被禁止,当局对于史料轻于禁止,而各衙署所藏档案、史稿亦轻于遗弃,不学无术,勇于专制,无识极矣。”他对当局查禁《清史稿》及相关史料非常不满,希望通过纠谬和修改,尽快使《清史稿》得以解禁,并通过修正工作,产生一部更加完善的清代正史。

朱希祖的学生傅振伦早年协助他审查《清史稿》,所发表的《清史稿之评论》,虽有肯定,但偏于批评。傅振伦晚年发表关于《清史稿》的回忆文章多篇,重心发生了转移,主要从肯定的视角评述《清史稿》。前后看起来似乎矛盾,实则相反相成。在这方面,他与朱希祖在精神上是相通的———纠谬是为了发行和流传。

朱希祖担任国史馆筹备委员会总干事约一年,1941年2月6日,正式从总干事改为顾问,实际上是离开了国史馆筹委会。他所主持的《清史稿》审查资料在大陆并没有发现,朱氏后人在其手稿中也未见到,是否转至台北“国史馆”,有待进一步研究。

《清史稿》是民国前期以纪传体撰写的清朝正史。民国时期政治局面的复杂多变,在《清史稿》的撰写和发行方面都留有明显的印迹。朱希祖与《清史稿》的关系,既折射出这部没有定稿的清朝正史的命运之多舛,又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民国学者对它的复杂态度。

信息采集:张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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