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下述简称“新乳业”)及公司董事长席刚、总经理朱川、财务总监褚雅楠,因早已出售的重庆瀚虹收到了四川证监局的警示函。

早在2023年11月28日,新乳业就重庆瀚虹45%股权,转让给关联方草根知本,如今仅持有重庆瀚虹15%股权,又为何因重庆瀚虹而收到警示函

据悉,此次新乳业之所以收到警示函,原因是其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未对重庆瀚虹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信息不完整、不准确。

  因披露的信息不完整收到警示函

公开资料显示,新乳业成立于2006年7月5日,并于2019年1月25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乳制品及含乳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液体乳、含乳饮料和奶粉等。

据悉,此次新乳业遭到警示函主要源于新乳业曾在今年4月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新乳业在报告中表示:“重庆瀚虹三年业绩承诺期实际利润为亏损969万元,低于承诺金额12743万元,未达成三年的业绩承诺,公司根据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及毛利率情况,结合行业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于报告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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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证监局发布警示函称:“经查,公司在2023年半年报披露前已明确知悉重庆瀚虹无法实现承诺的业绩,但未在2023年6月30日对重庆瀚虹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

12月20日,新乳业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上述事项导致新乳业以及公司董事长席刚、总经理朱川和财务总监褚雅楠分别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

四川证监局也表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席刚、朱川和褚雅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大公快消向新乳业发出采访函,但截止发稿仍未得到回复。

在中国企业资本联盟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看来:“新乳业的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影响了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准确判断。”

但柏文喜也表示:“新乳业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检讨,汲取教训等积极的态度,对于修复公司形象和重建市场信任是必要的。”

  股份质押总市值超9亿元

近年来,新乳业整体质押股份数量占比并不在少数,这也可能会对新乳业带来一定的影响。

据金融界等媒体报道显示,截至12月13日,新乳业股东质押比例占总股本7.31%,新乳业股东共质押6287万股左右,质押总市值超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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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质押股份是股东融资的一种方式,可以为公司或股东带来短期资金缓解流动性压力。然而,高质押率也可能意味着较高的财务风险。

柏文喜对此表示:“这一比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股东对资金的需求,但同时也暴露了潜在的风险。如果市场出现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业绩未能满足预期,高质押率可能导致股价下跌,进而影响到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和市场信誉。”

此外,新乳业的负债水平在行业中也维持在较高水平。据百度股市通显示,乳业三巨头中,蒙牛与光明近几年资产负债率仅在50%~60%,而伊利也仅是在2023年超过60%,远低于70%。

但据新乳业财报显示,2020年—2023年,新乳业的负债率却分别高达66%左右、69%左右、71%左右以及70%左右,已连续三年增长;到了2024年第三季度末,新乳业的负债率有所降低,但也在66%以上。

不仅如此,新乳业营业收入也迎来了下滑。据10月30日新乳业发布的2024年三季度财报显示,前三季度新乳业实现营业收入约在81.5亿元左右,对比上年同期大致下滑0.5%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4.7亿元左右,对比上年同期大致增长约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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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三季度新乳业营业收入下滑接近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23%左右。由数据可见,新乳业的营业收入已陷入颓势。

而第四季度,新乳业能否挽回第三季度业绩颓势,并在下一年有效地减少负债率,还有待市场后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