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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三维世界”的数字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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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长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内容摘要:数字法学立足于“三维世界”的系统创生,在其中展开自身的核心范畴。它呈现着“数字人类”的主体性再造、人类生活的数字逻辑和数字契约的共享赋权,因而生成了流动性、场景性、穿透性、交互性的数字权利;基于契约论向“三方论”的转型,构筑了传统数字化权力、新生数字权力和技术性数字权力的复杂权力结构;从“二维世界”迈进“三维世界”,使得数字正义摆脱了道德推理的分配策略,它在属性上是计算正义,在过程上基于认知计算,在方式上是可视正义,因而是一种计算分析的匹配正义。由此可见,数字法学负有重要的时代使命与担当,应致力于提炼“中国式现代化”中的法学命题,创新自主的数字法学理论,从而塑造新时代的自主法学知识体系。

关键词:数字法学;数字权利;数字权力;数字正义;数字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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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4年第11期

编辑: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