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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plus

“法官,我来替刘某缴纳罚金。”2024年12月12日,服刑人员刘某的妻子主动来到丰顺法院,代替刘某缴纳罚金13000元。至此,这起罚金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2024年9月,被执行人刘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30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缴纳罚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认真查看了相关卷宗材料,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刘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证券等财产进行全面查询,但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执行干警仍未放弃,考虑到刘某正在服刑,其本人暂无履行能力,故想方设法联系到了刘某的妻子。在电话中,执行干警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与刘某的妻子沟通解释,明确告知其财产刑执行情况是减刑、假释的审查范围,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的,不仅影响减刑、假释,出狱后还会被限制消费影响生活。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解释,刘某的妻子思想逐渐转变,表示会尽量筹措款项缴纳罚金。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下一步,丰顺法院将持续加大财产刑案件的执行力度,不断创新执行举措,进一步强化执行威慑力,积极引导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主动缴纳罚金,坚决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