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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经零售药店申请、现场评审考核和综合评估,拟将怀集世纪明珠药品销售店(个人独资)定为肇庆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怀集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怀集县金龙一路社会保险大厦一楼

邮 编:526400

电 话:0758-5568991

附 件:定点零售药店公示名单

怀集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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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怀集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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