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洛南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洛南县第五初级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全校600余名师生旁听了庭审。
2024年9月3日,被告人雷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窜至洛南县某商店,用被害人插在商店门锁上的钥匙打开商店门,盗窃商店收银台抽屉内现金3625元,用其中的387元购买了两双运动鞋和一件上衣。
在审判员赵建业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序进行,雷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雷某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庭审后,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员额法官任文龙为全校师生开展了主题为“明法于心,守法于行”的现场法治报告会。任文龙以其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深入浅出地通过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盗窃”、“网络诈骗防范”、“校园欺凌应对”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与同学们进行了现场互动。
同学们纷纷表示,本次庭审观摩和法治报告会让他们直观地体验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深入了解了触碰法律红线的严重后果,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努力学习,管好自己,积极作法治的践行者和传播者,为构建和谐法治社会贡献力量。(董文佳 闫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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