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饭店不好挣钱,地摊小吃却火得不行,放眼全国城市,地摊经济或许成为最主要的夜生活了。大约在九十年代末和20世纪初的时候,大家都济南人没有夜生活,晚上10点大街上就没有人了,在多方和摊动下,济南也像其他城市一样,大半夜里地摊到处都可以见到。
我在想,如果大家都要在早里7点就得赶着上班打卡,地摊上还会不会有人彻夜喝酒,如果村的孩子还想着明天一早下地除草,还会不会也到城里夜一夜的地摊酒。
2024年11月29日,广东高院做了一个终审裁决,三个共同罪犯,两个主犯,一个被判无期,另一个被判15年,第三个年龄最小,作为从犯,也被判了10年,案子的起因就是地摊喝酒。
根据公布的案情,可以回到2023年6月15日晚上,来自贵州的两个小伙,一个万某,21岁,另一个潘某,20岁,约一个黄姓女生一起在揭阳市的一家地摊上喝酒,喝酒过程中,两个人密谋将黄某灌醉进行侵犯,也可能是这两个人年龄小没经验,觉得需要找来第三人能完成他们的计划,就打电话找来了老乡张某,25岁,有犯罪前科,2021年6月才刑满释放。这一酒局,直喝到凌晨4点后,四个人骑两辆摩托车,黄某也不知道是被灌多了酒,还是怎么,就被三个男生弄到一个公寓里。
根据公布的案情,黄某一开始也害怕,躲在卫生间里不出来,张某将黄某拉出来,当着两个人的面,不顾黄某的反抗,实施了犯罪,然后要求万某也实施犯罪,后要求年龄最小的潘某也实施犯罪,或许是由于害怕,潘某没有实施。
案情没有公布,在随后四个人有什么联系,一个月后,2023年7月16日凌晨,黄某把一个月前的事件详细写在了手机上,然后跳水自尽了。公安机关接案后,拿到了手机里的关键证据,逮捕了张某、万某、黄某三个人。
有被害人黄某在手机里留下的证据,有三个人的如实供述,案情也不很难地审理完毕。2023年底就移交到了检方,2024年6月6日,揭阳中院宣判,张某、万某、潘某三个人都有罪,其中张某是主犯,有前科,属法定加重判罚,被判无期徒刑,万某也是主犯,被判15年徒刑,潘某虽然没有实施最后的犯罪,也被判罪名成立,属于从犯,属法定减轻判罚,被判15年。
一审判决后,张某上诉,认为刑期判重了,理由是他中途加入的。年龄最小的潘某也上诉,认为没有实施犯罪,也判得过重,辩护律师建议5年的刑期。二审结合案情,驳回了张某的上诉,对于潘某的上诉,负责二审的高院认为,虽然潘某没有实施最后的犯罪,但是参与了案情策划,张某到场后,与万某用苗语商议作案手段,潘某在知情的情况下,还是怕黄某没有喝醉不好实施犯罪,又买来更的酒,在劝酒过程中,潘某也有主动参与行为,在公寓里实施犯罪的时候,潘某没有制止,虽然潘某没有亲自施实最后的犯罪行为,但因为在场,属于从犯,属法定减轻的情节,所以判潘某10年刑期。
2024年11月29日,广东高院驳回了二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潘某还是被判10年刑期。从潘某的反应来看,他觉得只是和老乡喝了点酒,最后没有实施犯罪,却被判10年,觉得挺冤。
只要被判刑了,谁都觉得自己冤。对于这个案件中的潘某来说,从贵州跑到广东,不安心找个工作,大半夜喝酒,知道别人犯罪还不离场,虽然自己没干什么事,也成了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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