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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纸公告的公布,或将百年老字号“同仁堂”的品牌、商标纠纷画上句号。

近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600085.SH)(下称“同仁堂”)发布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同仁堂集团”)取得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同仁堂”)60%股份控制权。

该公告一出,便意味着同仁堂与天津同仁堂之间过往就品牌、商标等方面的纠纷将告一段落,双方握手言和。无疑,这也更利于保护百年老字号“同仁堂”的金字招牌。

01、“世纪大和解

关于老字号“同仁堂”这场百余年的纠纷,或可以画上句号。

之所以说这是一场百余年的纠纷,是根据《话说天津同仁堂》一书记载,百年前京津同仁堂也曾因“同仁堂”字号有诉讼。光绪三十年(1904年)冬,北京同仁堂乐家诉天津同仁堂盗用北京同仁堂字号经营药材一事,而此案直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清政府批准直隶试行司法改制后才开庭审理。

彼时的审理结果是:早在乾隆五十三年,经京津两地当事人议定,天津张家老药铺便以“京都同仁堂张家老药铺”的牌匾运作。咸丰二年,又以“天津京同仁堂”在本地注册登记重张,业已守法经营五十多年,理应受到社会保护;北京同仁堂不得在天津商界以同仁堂字号登记注册,天津同仁堂不得再到外地使用同仁堂字号经营,两家诉讼彼时以握手言和告结。

谁曾想,关于“同仁堂”的品牌之争在2021年又再次出现。

也就是在天津同仁堂2012年8月递交招股书不久,同仁堂集团又将天津同仁堂作为被告之一,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诉讼,诉讼请求天津同仁堂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立即停止使用“同仁堂”字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同仁堂”或者与“同仁堂”构成近似的字样;同时还要求天津同仁堂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500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同时,同仁堂集团还在官网发表声明称,集团是“同仁堂”字号的唯一合法承继者,是“同仁堂”商标的唯一合法持有人。

彼时,针对京津“同仁堂”纠纷,还曾被深交所问询过。最终,天津同仁堂在2023年9月申请撤回上市申请文件。外界也一致认为,天津同仁堂的IPO之所以不顺畅,与同仁堂的商标之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万万没想到的是,最终京津同仁堂“握手言和”。这一举措,无疑对于“同仁堂”这个金字招牌大有益处。

02、融合是关键

02、融合是关键

对于此次同仁堂收购天津同仁堂,投资者最为关注的便是双方的融合事宜。毕竟,天津同仁堂属于民营企业,而同仁堂则属于国企。

根据天津同仁堂此前的招股书数据显示,其拥有114个药品批准文号,覆盖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橡胶膏剂、散剂8种剂型。31种药品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11种药品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肾炎康复片、血府逐瘀胶囊和脉管复康片,在治疗泌尿系统、心脑血管和周围血管等相关领域方面表现突出,竞争优势明显。

就产品结构方面,天津同仁堂的主要产品包括肾炎康复片、脉管康复片、血府逐瘀胶囊,而同仁堂并无这几款产品销售。但在生脉饮、一捻金、小儿牛黄散、牛黄解毒片等产品批文,与同仁堂产品有重合。

对于双方到底该如何融合?同仁堂在公告里表示,“天津同仁堂”与“同仁堂”生产的主要中成药产品、主营市场存在较明显差异,但二者存在个别非主要产品相同的情况。

同仁堂集团作为同仁堂的控股股东,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解决和避免与“同仁堂”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事宜,进一步承诺如下:

1. 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不改变“同仁堂”的核心业务定位,不影响“同仁堂”主营业务未来拓展,本公司亦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采取损害“同仁堂”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

2. 本公司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程序通过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转让、托管相关业务或资产、天津同仁或其控制的企业停止相关业务、调整产品结构、设立合资公司等方式)进一步解决“天津同仁”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同仁堂”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个别非主要产品相同的情况。

而同仁堂则认为,其于现阶段收购天津同仁堂,若出现投后整合风险,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业绩受到冲击、波动过大,因此,目前暂无收购天津同仁堂的计划。同仁堂集团基于维护和推动“同仁堂”品牌的保值增值的战略考虑收购天津同仁堂,更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长期利益最大化。

“公司将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及天津同仁堂的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在机会恰当时,与同仁堂集团协商将天津同仁纳入上市公司。届时,公司需按照上市公司以及国有产权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审计、评估,以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与同仁堂集团友好协商一致,并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如今中药市场里的老字号已是屈指可数,北京同仁堂、天津同仁堂和南京同仁堂是2006年商务部认定的第一批“中华老字号”。可在消费者看来,对于三个品牌是傻傻分不清,往往会造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

此前,南京同仁堂因“品牌授权泛滥、万物皆可贴牌”屡遭诟病。无疑,这也是在为“同仁堂”的金字招牌造成一定伤害。正因如此,有不少投资者表示:“如今,天津同仁堂已纳入同仁堂集团,可别忘了还有一个南京同仁堂。”

也有投资者称:“品牌纠纷终于要解决了,但同仁堂得想想怎么整合两家资源,别让‘同仁堂’这块金字招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砸了,得让它继续发光发热啊!”

在中孚君看来,同仁堂与天津同仁堂的握手言和是再好不过的事,如此更利于“中华老字号——同仁堂”的可持续性发展,这样也更能将中药这一中华文明瑰宝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