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酒吧娱乐与安保人员发生冲突,
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袭警,
最终锒铛入狱。
日前,
南雄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袭警案。
某日,朱某和刘某在某酒吧喝酒时,因琐事与安保人员发生冲突。执勤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往现场处理,朱某情绪激动,拒绝配合,还辱骂、推搡民警,民警遂口头传唤朱某到派出所处理纠纷并准备将朱某带离现场。刘某见状阻挠,朱某激烈反抗并扳伤一名辅警的右手大拇指、抓伤一名民警的下体、咬伤一名辅警的右手臂,造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两名辅警的身体损伤程度属轻微伤,一名民警的身体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朱某实施暴力袭警行为,引发多人围观拍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鉴于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结合其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判决朱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官提醒: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大市民在生活中如遇矛盾纠纷,应冷静理智处理,积极主动配合、尊重和支持人民警察的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切莫因一时冲动抗拒执法。
文字:钟州琼 谭佩佩
编辑:刘青 校对:黄健婷
审核:陈东阳 刘昊
责编:张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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