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者张先生向扬子晚报“有事找紫牛”栏目反映,他向4S店销售员转账了26万元购车款,几天后去提车被告知因钱款未转至公司账户,无法提车。记者调查发现,受害者不止张先生一人。12月24日,当事4S店初步统计的受害者就有十多人。昨天有受害者向记者透露,当事女销售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我于12月16日前往南京大明路的天泓凯帝4S店看车,当天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张先生告诉记者,销售员是陈某某,合同是在店里签的,甲方为江苏天泓凯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并盖有公司公章。“在缴纳购车款时,陈某某要求我直接把钱转给她,由她交给公司。于是,我通过微信、支付宝和银行转账三种方式,共向陈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转了26万元。”
由于新车需要装潢,张先生当天没有提车,约定过几天再来。12月21日晚上,店里经理主动给张先生打电话,询问他将购车款转给陈某某的情况。几句交谈后,经理告诉他,陈某某可能把钱挪用了,正在让她凑钱,随后就挂了电话。第二天一早,张先生赶到店里被告知因其未将钱转至公司账户,所以无法提车。他一直等到下午,都无人出来沟通此事,于是报警。到派出所做笔录时,民警告诉他陈某某已主动投案自首,涉及金额较大。
与张先生同样无法提车的还有其他人。薛先生是通过朋友介绍与陈某某联系买车的。11月26日他与陈某某加了微信,当天收到对方发来的销售合同后,薛先生分两次向陈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转账5万元定金。12月1日,薛先生来到南京大明路的天泓凯帝4S店验车并缴纳尾款。薛先生说,尾款20万元是通过刷公司的POS机进入公司账户的。由于车辆需要装潢,当天薛先生未提车。此后,薛先生一直在微信上与陈某某保持联系。12月22日,薛先生从朋友处得知陈某某出事,第二天赶到店里,同样无法提车。
针对此事,南京天泓凯帝4S店负责人焦经理告诉记者,“公司的销售合同是陈某某利用下班之后,打开销售经理的柜子,拿出公司合同章私自盖的。”焦经理透露,陈某某的行为已超越销售员的职权范围,涉嫌违法犯罪,公司之前并未发现。目前,公司也在同步调查此事,已确定的受害者有10多人,具体金额还在统计中。
12月25日,受害者王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上午南京市秦淮区多部门到4S店与在店内等待的受害者进行了协商,警方也及时通报了案件进展,称女销售陈某某于12月23日被刑事拘留,目前正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警方呼吁受害者尽快前往属地红花派出所报案登记。
南京天泓凯帝4S店负责人焦经理证实了王先生的说法。“我们店方和部分受害者都进行了沟通协商。”焦经理代表店方承诺,对于持有真实购车合同的客户一定会负责到底。(陈勇)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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