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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维护侨益职责,积极回应侨胞需求和司法实践需要,最高检与中国侨联立足“大侨务”观,在依法履行各自职能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持续加强对地方检侨合作业务指导,围绕涉侨权益保护深入调研、会商,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于今年11月,联合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意见》,发布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本批典型案例共5件,其中文成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某合同诈骗案入选。
案例
陈某合同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无业。
2018年10月至2020年9月期间,陈某将自己持有的位于浙江省文成县的5套120平方米的安置房屋指标出售给赵某顶等5人,所得房款人民币370万元以归还他人债务、网络投资等方式用尽。
2020年12月至2022年5月期间,陈某隐瞒上述5间安置房屋指标已经出售的事实,委托房产中介将5间安置房屋指标再次分别出售给被害人刘某某(意大利华侨)、周某某(意大利归侨)、郑某某(侨眷)、夏某某、徐某某等5人,所得购房款人民币265万元以归还他人债务、购买体彩、在非正规网络平台投资等方式予以挥霍。
2022年7月5日,浙江省文成县公安局以陈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023年3月15日,文成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犯合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2023年4月18日,文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陈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陈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检察履职情况】
(一)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有力惩治犯罪。审查起诉过程中,文成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工作,依托远程询问系统,对涉侨被害人开展跨洋询问取证,全面查明被骗过程和被告人实际经济状况、合同履行能力、所获钱款去向等事实,依法认定陈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涉嫌合同诈骗罪。
(二)多措并举追赃挽损,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文成县检察院深入挖掘梳理涉案财产线索,及时查扣涉案房产相关文书,持续追赃挽损,成功为被害人追回损失共计人民币150余万元。对因案致贫2名侨眷老年被害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解困纾难,让远赴海外的华侨子女安心。
(三)坚持依法履职,推动社会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文成县房地产中介管理漏洞问题,文成县检察院向主管单位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发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对涉案的2家房屋中介机构进行约谈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县内的房屋中介机构开展保障性住房交易专项检查,组织学习相关房地产经纪规定,提升房屋中介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有效促进当地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针对侨胞回乡购置房地产意愿强烈,但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的问题,文成县检察院联合当地侨联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引导侨胞增强对“一房二卖”型诈骗行为的辨识能力,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办理涉侨刑事案件,应当加强与公安、侨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跨境案件取证、权利义务告知、释法说理等工作,形成依法保障侨胞侨眷权益的合力。
准确把握侵财类犯罪化解矛盾的关键点,在“一房二卖”型合同诈骗类案件办理过程中,需全面分析行为人在事前、事中、事后的表现。对行为人一次卖房时就将房款用尽,二次卖房时又将房款迅速挥霍,无任何履约能力及表现的行为,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坚持依法办案与追赃挽损同步推进,主动开展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减少和弥补被害人损失,既彰显司法力度,又传递司法温度。在办案中敏锐发现社会治理问题,向行政主管机关制发针对性检察建议,督促尽责履职,从源头有效预防同类犯罪发生,助推侨乡治理发展。
◎来源: 检察日报社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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