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股份”)发布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闫鹏飞家属的通知,闫鹏飞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桓台县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威龙股份在公告中表示,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以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闫鹏飞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