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别及专业

招生类别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招生人数、研究方向、招生导师等见《安徽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方式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采用“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三)身心健康。

(四)申请人为我校2023级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应届硕士毕业生。

(五)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人已完成我校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具体要求:2025年9月前完成硕士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和学分,各学期课程考试无补考,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六)硕博连读博士生实行全脱产学习(必须在入学前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三)身心健康。

(四)申请人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五)“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实行全脱产学习(必须在入学前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上述硕博连读以及“申请-考核”制申请条件,制定具体选拔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及各单位网站公布,请申请人事先认真阅读。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2025年1月8日9:00。

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报名考试费用:250元/人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考生报考材料、报名费均不退还。不缴费者不予考试。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安排

(一)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成功后,由各招生单位组建审核专家组根据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考生复试日程安排。

复试前,申请人须向所报考培养单位提交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各招生单位地址及联系人见各单位实施细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需考生本人签字、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盖章);

2.《安徽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或《安徽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打印,需考生本人签字、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盖章);

3.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6.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申请攻读安徽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打印);

7.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材料及各培养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国家、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二)考核安排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事宜以各招生单位网站公告或通知为准。

考核形式由各招生单位自行选定,须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能力考核、专业知识考核。

六、公示

各招生单位考核结束后,须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等情况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各招生单位将拟录取的博士生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学费及资助

(一)学费

在我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每学年均需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按三年交纳)。

(二)资助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3000元/生·年,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即档案和工资关系均转入我校,下同)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均可享受。

2.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生·年,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均可享受。

3.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学校按下达名额评选确定。

4.助研奖学金:学校提供10000元/生·年,导师、所在学科等视项目经费情况予以资助,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均可享受(第一年自动享受,其后经考核合格者享受)。

5.我校还设有国元、铜冠等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可以申

请。

具体资助政策以当年的学校资助文件为准。

八、其他事宜

1.录取为“申请-考核”制的应届硕士生,须在当年入学前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博士入学资格。

2.录取为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予硕士学位。

3.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4.对在申请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5.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另行通知,无需参加本次网报。

九、监督电话

对复试考核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电子邮箱:jwb@a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