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够了就要退彩礼?海南,一男子认识了同村女子,很快两人就订了婚,男方办酒席给出了68888元的彩礼,可两人同居半年后,男方提出分手,并以没有结婚为由,要求女方将彩礼退还,双方甚至还闹上了法院

据悉,吉某与符某是同村的,经朋友介绍后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根据当地风俗,订婚仪式当天,吉某按照女方家要求准备了68888元彩礼,并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完成了彩礼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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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的五个月时间里,两人就如夫妻一般同居在一起生活,但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期间,由于彼此三观不合,产生了较大分歧。最终,吉某决定提出分手,并要求符某返还彩礼

经法院审理,考虑到符某在男方家共同生活、劳作等事实,法院判决酌情返还50000元彩礼

有网友说:赔少了,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是两个人同居半年,已经相当于是夫妻了。而且是男方提出的分开,如果女方不是过错方,最起码应该对半分

这个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也有不完全的地方。感情的破裂不仅仅看谁提出分手,更要看双方的付出和责任。从法理角度讲,彩礼退还不应当“按份分配”,因为它不是交易,而是基于婚姻的承诺

其实这件事的关键在于彩礼本身的性质和目的。如果从法律角度来看,彩礼并不是“买卖婚姻”的代价,而是两家人互相表达祝福和承诺的形式。法律上没有规定订婚就必须结婚,也没有明确要求如果分手就一定要返还彩礼。所以,退不退彩礼,首先得看双方的约定和婚姻进程

退回50000元,我觉得算是妥协吧。既考虑到女方的付出,也不会让男方觉得“彩礼是买卖”。但说实话,这种情况最该反思的还是整个彩礼的风气,过多的金钱交易和婚姻本身应该脱钩,彩礼成了一个“压力锅”,让感情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金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