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思如
前言:不能让“未成年人保护法”变成“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无期、十二年、不予刑事追究——这是“河北邯郸初中生遭杀害埋尸案”对3个恶魔的宣判结果。
很多人对此判决“不服”,“哎!判太轻了”,“应该死刑!”,“留着恶魔以后继续出来作恶?”
杀人成本太低了吧!这么残忍的手段将别人杀害,他们三个却能好好活着
应该两个无期,另外一个也参与了啊,为什么不判?他不是魔鬼吗?
这样的判罚,难以服众
这结果父母怎么面对死去的孩子
这么小的年纪已经如此狠辣,多少成年人都无法干出的残忍事,留着干什么?以后出来继续危害其他人吗
无期徒刑正常可以减到20年,这样一算,一个33岁出狱,一个25岁出狱,改过自新还是重新为恶,尚不可知,但是王某某一条年轻的生命没有了。
参与犯罪,知情不报,情节虽然轻,但是也不能不处罚吧???以后犯罪分子只要花钱给未成年人,让他们知情不报,最后导致犯罪分子逃跑呢???是不是也不处罚??
作为中学教师,强烈支持司法部门对恶度较高的中学生进行审判,不仅仅是惩恶,更重要的是警示。有的孩子接受能力很强,很会利用司法的漏洞去作恶,必须要通过司法部门的严惩来制止这种态势的发展。
一声叹息,啥也不敢说,我只想表达我的愤慨!!!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严重居然一个都没死,而且还得保护起来,受害者家人想报仇也无望!凭啥都是孩子,他的儿子就残忍被杀,故意杀人者就能活过一生?
未成年人保护法只强调对嫌疑人公平,却从来没想过受害人及家人才是最需要公平和公道的一方,完全是在慷受害人之慨!
建议小恶魔无期徒刑终身不得减刑
哎,还是判轻了……
散了吧,也就这样了,14岁以下,无敌
对于这种恶性案件就应该取消未成年这一说法,未成年都能这么残忍应该罪加一等
恶魔出狱后再当恶魔。
此外,这3个恶魔的父母/监护人,为何没有受到处罚,这也是大家很困惑,以及不能接受的。
包庇犯罪分子的家长呢???
什么样的家庭能培养出如此狠毒的孩子呢?子之过,是父母之过,也是教育之过。
我觉得有必要把监护人也一并刑罚,现在很多家长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就不停灌输孩子不道德而且违法的思想,孩子出事家长必须负相应的刑罚!以儆效尤!
这些孩子是基因有问题吗?不然为什么这么残忍。
除了刑事责任,还应该判罪犯的父母赔偿受害人父母经济责任
这个案件不是普通的学生打架互殴,而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还埋尸,第一时间没有报警,家长也没说实话;三个恶魔冷酷无情,没有一点惧怕,毫无人性可言。
这是很多人不能接受这个判决结果的原因,也更是死者家属无法接受的。
虽然,三个恶魔是未成年人,他们已经有了能判断好坏的思想,甚至比成年人的思维还要强。
尤其是主犯张某某,他有完全的杀人谋划能力,而且以“灭绝人性”的方式杀人并埋尸。说明,他的心智已然等同于成年人,而且还干出了超出成年人的事。
不能让“未成年人保护法”变成“未成年人渣保护法”!否则将纵容更多的未成年人,钻法律的漏洞,在“成年之前”干出灭绝人性的事。
再小的恶魔也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才是法治社会应具备的进步性。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的出手代价更大。对恶魔不严惩,只会让更多的人受到伤害!
思如哲思
关注普通人的「生存处境」,思考更好的「人生出路」。作者思如,V:mao35117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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