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31日电 据山东证监局网站30日消息,山东证监局对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沈振江、韩泽涛出具警示函。
来源:山东证监局网站
山东证监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对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上述人员执行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发展或公司)2023年年报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索通发展并购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源股份)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上述人员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
资产评估报告与说明方面
一是报告表述不准确。报告摘要与正文中价值类型的描述不一致。评估准则依据未列示《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评估方法中对资产组生产的产品描述错误。
二是报告缺少必要信息。资产权属依据缺少部分不动产权证书、专利证书。法律法规依据缺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三是引用行业数据滞后。
上述行为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资产评估明细表方面
一是部分重要参数选取缺乏合理性分析。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折现率,而形成商誉时评估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折现率,未见说明前后两次评估采取不同方法计算折现率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评估特性风险系数、营运资金占比等关键参数与形成商誉时评估中对应参数存在较大差异,未见分析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二是部分预测数据缺乏来源依据。营业收支预测中未见对2024年及以后年度预测单价的测算过程进行充分分析说明,也未见单价预测的相关支持性证据。现金流预测中缺乏在建工程总投资及后续投资额的相关证据资料。
上述行为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第六条、第十一条,《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评估工作程序方面
一是底稿中缺少部分访谈和沟通记录。未见对管理层主要人员的访谈记录。未见针对资产组范围与审计机构沟通确认的相关记录。
二是部分调查与核验工作未执行或流于形式。未见对其他无形资产开展现场勘查的记录。未见对货币资金、往来款项进行核查验证的记录。机器设备和宗地情况调查流于形式,相关底稿中未填列关键信息。
上述行为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第七条,《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1号——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内部质量控制方面
内部审核和质量控制流程不规范。未见开展专业胜任能力评价、内部各级审核及答复等业务质量控制底稿。
上述行为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第九条,《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第十三条,《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第五条、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山东证监局表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沈振江、韩泽涛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信息显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为国内规模和影响力最大的评估咨询综合服务专业机构之一。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集团母公司,源自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联合组建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创始于1994年。(中新经纬APP)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