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刘法官吗,我和被告商量看能不能在法庭我把钱给他,请您和法庭做个见证……”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温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给付原告劳务费25000元,原告朱某某向承办本案的刘兵伟法官敬送锦旗表示感谢,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朱某某从事挖机工作。2019年1月起,被告周某请原告提供挖机打石头装车,被告周某向原告朱某钦支付工资。后经原被告双方核算,被告还欠付原告工资款6万余元。原告通过发送微信信息、发送短信、打电话、找中间人说和等多种途径催要,被告置之不理,于是原告朱某某将被告周某诉至汝州市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本案的刘兵伟法官非常重视,经过仔细研究卷宗,核对证据发现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把道理讲明白,就有极大可能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但是现在案件的难题在于如何联系上被告周某,送达法警经过多次走访被告的住所地,终于通过该村的村书记联系上了被告周某,成功地向周某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信息。
最终经过刘兵伟法官与书记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愿意各退一步,被告周某在法庭的见证下向原告支付工资款25000元,原告自愿承担诉讼费用,双方再无争议,至此案件顺利解决。
下一步,汝州市人民法院温泉法庭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发扬“枫桥精神”,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切实高效地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与纠纷,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刘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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