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措施共28条。其中指出,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对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应、目前尚未开发或已开工未竣工的房地产用地,通过鼓励企业优化开发、促进市场流通转让、支持政府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允许按规定转型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支持将政府收回、收购的闲置存量土地调整用作保障性住房建设或产业发展。取消住房分类标准。落实国家有关工作部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落实国家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配套政策。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对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加大推进以购代建、房票安置力度。在实施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过程中涉及到安置征迁居民的,鼓励通过以购代建、发放房票等安置方式,加快解决群众的征拆安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