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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监控拍下长沙天心区一名八旬老人在一所民办中学食堂睡觉被泼冷水后惊醒。记者核实获悉,老人的孙子赵先生曾是食堂运营方相关负责人,赵先生一方与校方存在纠纷。我们视频就上述情况向校方核实,校方相关负责人称已报警。天心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涉事学校存在资金问题,正积极协调处置,“市教育局牵头做了协调工作,双方一直没能达成共识。泼水的事,我们和双方沟通了,要理性地解决纠纷。”(1月2日《新京报》)

“一中学工作人员半夜向老人泼冷水”事件令人瞠目结舌。如此荒唐之举居然发生在学校,居然出自学校工作人员,教人如何不错愕,如何不愤怒?

把“学校工作人员”与“泼冷水”联系到一起,人们恐怕从未想过。因为这不该是一个常人做得出来的事,更何况学校工作人员?把“学校工作人员”、“泼冷水”与“老人”联系到一起,人们恐怕从未想过。因为尊老爱幼是人人皆知的传统美德,怎么会有学校工作人员忍心在大冬天向老人泼冷水?把“学校工作人员”、“泼冷水”“老人”与“半夜”联系到一起,人们更加无法想象。因为这分明是恶意为之的羞辱,是对道德、人性和法律的践踏,怎么可能是学校工作人员所为?

试想一下,那个在冬天的深夜被人泼冷水的不是别人,而是涉事学校工作人员的父母,他该作如何感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又怎么忍心如此对待别人的父母呢?作为学校工作人员,他的所作所为必然对学生产生恶劣的影响。无论学校食堂与老人之间存在什么纠纷,都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的途径去解决,又岂能暴力相待?

1月2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视频发布者邵先生(化姓)。邵先生介绍,其所在的餐饮公司于2023年9月起入驻长沙市创新高级中学,为学校师生提供食堂和超市服务,并交纳了500万元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学校应当按月结算餐费,但截至2024年12月1日,一年多来,学校累计拖欠餐费约170万元。

既然餐饮公司与学校签订了合同,约定了按月结算餐费,就应该按合同执行,学校又岂能一再拖欠,而且拖欠时间长达一年多,拖欠餐费多达170万?这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也违法了合同法,属于既缺德又违法的行为。

“(2024年)11月底,(因经费原因)我们把生活(餐食)做差了些,学校就要求我们整改、停餐,他们从校外订外卖,给所有师生订外卖,违背合约。12月13日,在教育局等相关单位组织协调下,校方承诺半个月时间,想办法给我们拿出(支付)300万。但到了12月28日,一分钱没付。”邵先生称。

既然学校有钱给所有师生从校外订餐,那就说明他们根本不缺钱,而是存心拖欠餐费。在教育部门协调下,学校虽然承诺支付部分费用,但再次食言,毫无诚信可言。

邵先生表示,校方还取消了他进入学校的权限,自己在学校内的设备、食材、调料品以及超市里的商品都没来得及处理,“万般无奈下,我在学校放月假期间背着老人(亲属)翻墙进入学校,在不影响学生的情况下,让老人睡在学校二楼食堂,没想到第二天(晚)就被泼水了。”

涉事学校长期、故意拖欠餐饮公司的费用,属于有错在先,就应该知错改错,及时还钱,又岂能通过耍赖、耍横甚至暴力驱赶的方式来解决?涉事学校工作人员泼在老人身上的冷水,也泼在了教育的脸上。虽然这只是个案,但也折射出“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等基本的教育理念,并没有在所有学校得到落实。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刻反思。(文/李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