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这是该法自2002年公布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科普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新时代背景下科普与科技创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必然趋势。新修订的科普法在诸多方面展现出了新意和亮点。
将“国家实施公民科学素质行动,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入法。科普是手段方式,提高科学素质是目标。2006年起实施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成效显著,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由2005年的1.60%增长到2020年的10.56%,圆满完成并超过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时“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0%”的目标。2021年开始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2023年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4.14%,呈现增长趋势。新修订的科普法明确将国家实施公民科学素质行动纳入法律范畴,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坚定决心。通过法律手段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引导公民培育科学和理性思维,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这不仅有助于培养全民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风尚,更为2035年“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奠定了坚实基础。
科普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对老年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普工作提出新要求。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2020年,我国60至69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仅为3.52%,远低于10.56%的全国平均水平。如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对科普知识的需求,提升老年人科学素质,成为新时代科普工作面对的重要课题。《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在原有四类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的基础上增加了老年人群。5年前,中国老科协推动探索和科技馆等机构共建老年科技大学,目标是提升老年人的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适应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充分享受新科学、新技术带来的便利和福祉。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55个地级市建立起80余所老年科技大学,老年科技大学已经成为服务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的重要科技教育平台。新修订的科普法首次将老年科技大学等主体纳入法律范畴,明确要求这些老龄教育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可信的、易懂的科普资源。同时,对老年科技工作者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鼓励他们发挥余热,积极参与科普工作,为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享受科技发展成果贡献力量。这一重要举措不仅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怀,也为构建全生命周期的科普教育体系提供了法律支撑。
科普法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集中力量推动科普活动。多年来,有关部门举办的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等系列主题科普活动受到公众广泛欢迎和认可。新修订的科普法将每年9月规定为全国科普月,旨在集中力量、密集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这是一项可操作、可落地的好举措。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修订的科普法引领下,实施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我国科普事业、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必将迎来更加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作者系中国老科协常务副会长、中国科协原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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