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邢生祥

近日,青海省人社厅印发《青海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这是青海首次出台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类文件,对指导和规范全省失业保险经办工作、健全和完善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规程》自2025年1月13日起实施。

《规程》对省、市(州)、县(区)三级经办机构主要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对经办机构在推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经办统一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着力推动失业保险制度的公平、高效运行。对用人单位、参保个人和其亲属需要履行的义务以及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待遇申领、关系转移所需证明材料、办理渠道和流程予以明确,着力推动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持续提升失业保险经办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青海对失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费、待遇核定和支付、省内和省间关系转移等各项业务的办理规则和流程作了进一步规范,推动全省失业保险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流程规范,确保各项业务办理的标准和流程在全省统一。对参保登记、待遇审核、关系转移等11项业务的经办时限作了明确规定,确保群众享有更加高效便利的经办服务。同时,规范特殊情形处理标准,对大龄超龄人员享受待遇、缴费记录不完整、参保对象对离职原因有异议等特殊情形的处理标准情形予以规范,解决了同一业务经办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规避了特殊情形处理时的基金安全风险。

为保障服务对象的多样化需求,青海提供多渠道服务,参保人员既能前往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业务,也能通过“青海人社通”APP、“掌上12333”APP、开通电子社保卡的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平台查询权益记录、申领失业保险金。同时,明确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条件、标准和流程以及多个参保关系统一归集办法,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关系省内和省间转移。

此外,青海充分利用大数据比对,采取精准测算、主动甄别、系统审核、社银发放、及时到账、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将稳岗返还资金“批量定向直发”至符合条件的企业账户,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确保企业及早享受政策红利。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