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荔枝新闻

吴某某是江苏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负责人,该家公司与当地多家小中介公司签订了联动代理协议,由小中介公司销售指定的楼盘,从中获取佣金。吴某某负责这些资金的结算审批,他便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他人将佣金请款单上的真实房产中介替换为虚假房产中介,并由假中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先后多次套取佣金205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检察机关认为,吴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且超期未还,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随后将扣在公安机关账目上的150万元提前发还给了被害企业,并通过多次释法说理,说服吴某某退出了剩余的50余万元,实现了全额追赃挽损。最终,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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