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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词

他们,可能是一年来最忙的人,扑下身子、沉下心去,深入审判执行第一线,抓取鲜活素材,以独特的视角、生动的语言,忠实记录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每一个精彩瞬间。

他们,肩扛“长枪短炮”,指尖“笔走风云”,生动书写人民法院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不懈实践,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他们,就是日常采访最高人民法院的“跑口记者”。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跑口记者”讲述2024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在这一年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关注人民法院的哪些工作、案件和故事吗?

一起来“围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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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社记者 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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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角树下听法槌响

“现在开庭!”

法槌声响。

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那天,一起知识产权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我与媒体同行一同走进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庭审间隙,大家站在审判大楼门前闲谈,目之所及,树影婆娑。

那是一棵长在“法律阶梯”上的皂角树。

曾有人撰文赞美称,皂角树正直高大,如司法之守望;皂荚可涤污秽,如司法之守正除恶;皂角树长寿,寓意司法之稳定延绵……

而据考证,这株编号为11010100609的国家一级古树植于东交民巷已有数百年历史。当年,最高人民法院建设新楼时决定就地保护古树,建筑物向后移动、台阶凿洞,成就这一奇观。这棵古树也被视作鲜活的司法图腾。

皂角树下,听法槌响,我的心情非同寻常。

小憩过后继续开庭。最终,法庭在查明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促成各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全面和解,一揽子解决了包括该案在内的三起诉讼。审判长特别提及一个细节——达成和解后,当事人在法官提议下握手合影,昔日同窗终再“同框”。

当事人随后接受采访时感慨,卸下诉讼包袱,案结事了人和,他们将携手推进创新研发,造福民众和国家。

重温这个瞬间,也是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缩影。过去一年,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举办,首批海事法院设立四十周年,新中国第一个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

法槌声响,枝叶关情。

代表作品

中外法学专家“智囊团”有何“锦囊”

中国新闻社记者 张素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目前有来自26个国家和地区的63名专家委员。这个由中外法学专家组成的“智囊团”,通过接受委托开展纠纷调解、提供域外法相关意见等方式,在公正高效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方面发挥作用。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主题为“合作对话、多元融合、和平发展”的研讨会上,“智囊团”集中展示司法“锦囊”。

成立国际商事法庭

伴随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推进,跨境贸易投资持续保持增长,中国法院受理的跨境民商事案件呈上升趋势。201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近50万件。

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商事法庭前庭长威廉·布莱尔(William Blair)从2018年就开始担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也是在那一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揭牌,迄今受理国际商事纠纷42件,审结29件,标的额人民币100多亿元。

近年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支持苏州、北京等地12家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地方国际商事法庭。布莱尔说,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成立受到广泛欢迎,12个地方国际商事法庭则“有助于推广司法机构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

“地方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蓬勃兴起,有助于我国积极开展国际商事审判工作。”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黄进说,建议推动建立统一协调、上下呼应、有机衔接的国际商事审判体系。

黄进表示应考虑扩大国际商事法庭管辖范围,比如依法受理涉及外国国家的商事争端。他还建议遴选港澳地区的中国籍法官担任国际商事法庭的法官,进一步提升法庭的吸引力与竞争力。

促进中外司法交流

自成立之初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就肩负着推动中国法治与国际法治协同发展的任务。此番通过交流,“智囊团”汇聚起不同法律文化、法律制度的智慧。

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法官兼国际关系主管法官莊泓翔(Steven Chong)介绍了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的模式。他说,提起诉讼时可以选择诉状路径、陈述路径或详细书面陈述路径,“当事人可以就最熟悉的路径达成一致,法院也可以考虑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

同样着眼于程序的灵活性和自主性,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引起广泛关注。据知,该机制把早期中立评估、诉讼、调解、仲裁等多元解纷方式都有机衔接、有效对接起来。

英国伦敦贝德福德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振辉(Ng Jern-Fei KC)说,“一站式”平台连接调解、仲裁和诉讼,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服务,“这一机制展示了中国法律体系的现代化和国际竞争力”。

“诉讼程序需要一些刚性规定,对于违反程序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应有明确具体规定,并在处理案件中予以适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张勇健说。他在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和卡塔尔国际法院暨争端解决中心担任国际法官已逾一年半时间,通过案件审理并对比中外法律规定,认为“程序规定可被赋予更重要的功能”。

携手应对危机挑战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性问题加剧,“智囊团”积极发声,以期携手应对挑战。

“在全球化的今天,国际商事争端中公法与私法相互交叠的情形日渐复杂多样。”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前主席赵宏说,国际交往中,应当以谨慎态度对待以公共利益限制国际商事交往的情况,在各国司法相互尊重与礼让的基础上,实现对民商事争端的公平公正解决。

德国海德堡大学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马培德(Peter Malanczuk)注意到,中国在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方面逐步放开,近期政策发展也反映了中方对支持经济发展和国际合作的重视。

“跨境争议变得更加复杂,无论是诉讼标的的巨大体量,还是当事方的多样性、案件的技术性、证据的复杂性。”莊泓翔说,为应对挑战,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已设立技术、基础设施和建筑组,由其专门处理复杂的技术性争议。

与会专家也就人工智能在司法、仲裁、调解领域的应用前景进行展望,普遍认为人工智能将继续发展,在争议解决实践中得到更深入的整合。但正如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联合会主席伊斯迈尔·西里木(Ismail Selim)所言,其整合必须得到谨慎管理,需要“制定明确的指南、伦理标准和监管监督”。

代表作品

中国法院将在离婚案件中提示当事人“关爱未成年人”

中国新闻社记者 张素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5日发布一份意见,要求各地法院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此举旨在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各地法院可以通过口头告知、现场提示阅读、播放视频、制发“提示卡”或“提示手册”等多种形式,在立案、诉前调解、审理、执行等各阶段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

意见明确,要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在离婚案件中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

意见还提出,应依托真实案例向离婚案件当事人提示和强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和权利,以及违反法律要承担的不利后果等。

意见强调,父母任何一方均不得违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着眼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意见明确,要在工作中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消除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的征求意见稿,也涉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民事责任及抗辩事由处理”“优先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情形”等内容,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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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封面设计:张雨薇

编辑: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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